立即捐款

涉通過感激梁健輝議案 4港大生認煽惑傷警、宣揚恐怖主義罪獲撤 准保釋至周四求情

涉通過感激梁健輝議案 4港大生認煽惑傷警、宣揚恐怖主義罪獲撤 准保釋至周四求情

【獨媒報導】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時任學生會會長郭永皓,及兩名時任評議員杜林丞亨及容頌禧,被指於2021年7月的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感激」7.1刺警男子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國安法》下的「宣揚恐怖主義」罪,原定今(11日)於區域法院開審。4人於開審前改為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宣揚恐怖主義」罪則獲撤銷,案件押後至周四(14日)求情,4人獲准繼續保釋。

案情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召開緊急會議討論梁健輝之死,張敬生主持會議並帶領為梁健輝默哀,郭永皓動議感激梁為香港犧牲,杜林丞亨和議,杜林丞亨及容頌禧分別於會上指要「銘記真相」及向梁表達「最高嘅敬意」,指他彰顯了「人性最美好一面」。

4被告獲逾百親友送別、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到庭旁聽

4名被告依次為: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前主席張敬生(現年21歲,下同)、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郭永皓(22歲)、李國賢堂學生會前代表杜林丞亨(20歲),及文學院學生會前代表容頌禧(21歲)。

案件由法官謝沈智慧處理,控方代表為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及高級檢控官李庭偉。張敬生原由資深大律師夏偉志代表,惟夏因身體不適缺席,改由大律師梁麗幗代表,梁申請押後至周四求情,獲法官批准。

案件今早9時半開庭,約8時半已有多人輪候,4人並獲逾百親友於區院外送別。正庭及延伸庭均爆滿,4人與親友擁抱後步入被告欄,其中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亦有旁聽。法官謝沈智慧表示,法庭直接收到傅為張敬生撰寫的求情信,而非透過張的法律團隊收到,梁麗幗就未有與傅就此溝通而致歉。

謝沈智慧亦就案情撮要查詢,指不明白控方提及被告積極參與學生組織及郭永皓對中國敵對的政治立場與案何關。張卓勤指法官所引案情撮要應是2021年的一份,並指於上周四(7日)已將修訂案情提交法庭,或因黑色暴雨而未能及時送達。謝沈智慧指她於今早才收到相關文件,又關注案情未提及相關會議直播影片何時移除,指影片上傳多久及觀看人數等或影響判刑。法庭遂休庭約半小時供控方修訂案情撮要。

開審前改認煽惑有意圖而傷人、宣揚恐怖主義罪獲撤銷

4人其後進行答辯,否認「宣揚恐怖主義」罪,並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李庭偉續讀出案情,不過讀至第二段被法官謝沈智慧打斷,指由她親自讀出,期間謝數度不滿指案情撮要有很多語法錯誤,無法理解(incomprehensible),又批評語法實在太差(so bad)、無從改起,並邊讀邊修正。

案情讀畢後,4名被告均表示同意及明白,法官謝沈智慧遂裁定4人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成,並指因被告已承認交替控罪,故「宣揚恐怖主義」罪不應存檔法庭,而應撤銷(dismiss)。控方續表示,4人均沒有案底,張敬生和郭永皓正就讀大學四年級,杜林丞亨和容頌禧則正讀大學三年級,代表郭的大律師陳國維並指,郭現時已婚。

法官謝沈智慧將案件押後至周四求情,問控方會否反對4人保釋,控方不反對,辯方索取指示後亦指不反對,4人遂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步出被告欄時與旁聽親友擁抱。

案情:梁健輝七一刺警案後 評議會召緊急會議討論

案情指,2021年7月1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網上有人號召於港島示威。當晚一名於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駐守的機動部隊警員,突遭男子梁健輝從後以軍刀插其左上背,梁其後將載有遺書等的USB撒落地上,再以同一把刀自插左胸兩下自殺,送院後證實不治;受襲警員送院治理,有10厘米傷口。事後政府發聲明譴責暴力及破壞公共秩序行為,並將事件定性為「孤狼式恐怖襲擊」,獲廣泛報導。

案情續指,案發時張敬生為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就讀社會科學學士(政治學與法學)及法學士二年級;郭永皓為港大學生會會長,就讀工程系(土木工程)三年級,其內閣「薪燧」曾發表競選宣言;杜林丞亨為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容頌禧為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兩人均為文學院一年級生。

其中張敬生於7月5日向評議會成員發電郵,宣布於兩日後召開第三次緊急會議,議程包括「討論梁健輝之死」,是唯一與港大學生會無關的議程,同日評議會Facebook亦發布有關議程的帖文。會議於7月7日晚上舉行,4名被告及約30人出席,由港大校園電視於 Facebook 及 YouTube 直播。片段於7月16日下架,警方於搜查港大時獲提供片段複本。

案情:郭永皓動議感激梁健輝、杜林丞亨和議

案情指,張敬生會上帶領與會者站立,為「光榮地犧牲」的梁健輝默哀一分鐘,其後邀請次被告郭永皓就「討論梁健輝之死」議程發言。郭說明提出動議的原因,指政府將事件界定為「孤狼式恐怖襲擊」並將悼念活動「政治化」,他形容梁為「烈士」,認為梁的死等同於2019年6月在金鐘墮樓的梁凌杰,為港犧牲性命,望以議案悼念梁健輝,並將事件載入港大學生會歷史。

張敬生其後宣布收到「評議會對梁健輝先生逝世深表悲痛;向他的家人和朋友表示同情和慰問;感激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的動議,其中郭永皓為動議人,杜林丞亨和議,容頌禧並指事件發生於絕望的一年,動議相當重要,邀請與會者表達對事件的看法,但無人發言。議案最終以30票贊成,0票反對,2票棄權通過。

張敬生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 張敬生

案情:杜林丞亨稱要「銘記真相」、容頌禧指梁健輝彰顯人性最美好一面

案情續指,議案通過後,張敬生邀請杜林丞亨發言,杜林稱香港的歷史被篡改,警方以不同原因扼殺港人表達悼念和講真相,望每名香港人和港大學生都要「銘記真相」和「盡做」,並鼓勵眾人記得梁健輝為香港的犧牲。

容頌禧續發言稱,相信就議案「冇爭議先冇討論」,並認為自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香港社會充斥失敗和犬儒主義,普通市民看不到任何希望,但容形容,梁健輝事件予他很大震撼,「有啲人 even 咁絕望嘅環境都為香港犧牲、犧牲自己嘅性命。」

容又形容,梁健輝是一名普通市民,卻被政府描繪成「恐怖分子」,但真正的恐怖分子應是中國政權,又指被共產黨形容為「恐怖分子」的人事實上是英雄,「我想表達對梁先生最高嘅敬意,佢彰顯咗人性最美好嘅一面」,為了「greater good」而犧牲性命。

容頌禧 郭永皓 杜林丞亨
左起:評議會時任評議員(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港大學生會時任會長 郭永皓、評議會時任評議員(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

案情:港府及港大譴責 評議會撤回議案、幹事會請辭

案情指,港大《學苑》和校園電視事後於社交媒體發布議案內容,並獲傳媒廣泛報導;事後政府發聲明譴責,保安局譴責港大評議會美化及英雄化企圖謀殺警員的冷血行為,港大校方亦譴責議案「美化暴力襲擊」。

案情續指,7月9日凌晨1時,郭永皓與其他學生身穿黑色上衣召開記者會,並讀出道歉信,指議案內容「嚴重不當」,學生會「無意鼓勵任何非法行為」;又指為表歉意,評議會會撤回該議案,學生會幹事會成員和在場的評議員亦會立即辭職,張敬生並無出席該記者會。庭上播放片段,被問校方有否施壓,郭稱是學生會自己構思的行動,又指辜負了前人所建立的東西。

翌日港大評議會召開第四次緊急會議,張敬生續任會議主席,另3名被告則缺席,其中杜林丞亨及容頌禧因私人事務缺席,杜林向張敬生致謝,祝願港大學生會及「我們所愛的城市」一切順利;容頌禧則就其無能和懦弱致歉。會上並通過撤回議案,及通過郭永皓辭任學生會會長的議案,郭於辭職信指經歷的起跌令這趟旅程非凡又遺憾。

案情:張敬生稱應要求加入討論梁健輝逝世為議案 承認不夠敏感、感極後悔

案情指,警方於7月16日到港大搜證,檢取港大學生會及評議會章程和文件,以及涉案片段等,並於8月18日以「串謀宣揚恐怖主義」將4人拘捕。郭永皓、杜林丞亨及容頌禧於警誡下保持緘默,至於張敬生則承認他為時任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主席,有主持涉案會議。

張其後接受錄影會面,承認主持及召開7月7日的第三次緊急會議,並負責撰寫議程,解釋緊急會議是在時間不足以召開一般會議時,由他或數名評議員聯合要求時召開。張並指加入討論梁健輝之死為議程,是因有學生表示事件重大且值得討論,他亦同意,他亦承認帶領與會者為梁默哀。

張又指,郭永皓為議案動議者,杜林丞亨為和議者,杜林和容頌禧會上亦有發言,但他對發言內容無印象,他亦知道學苑和校園電視代表會上棄權,但不記得有誰出席該次會議。張又指,因擔心利益衝突並應在會議保持中立,他不會主動阻止任何人發言,但此前曾阻止有關國家統一的發言。他並承認就此事不夠敏感,沒有阻止學生就有關議案發言,感到極為後悔(remorseful)。

案情並指,張敬生電腦內第三次及第四次緊急會議的議案在他被捕前被移進「垃圾桶」,但最終獲還原;至於郭永皓電腦內則搜得就涉案議案致歉的信件草稿。

案情指,被告透過涉案會議上各自或一同的行為,非法煽惑他人傷害警員,而4人在明知梁健輝事件獲廣泛傳媒關注下,特別透過宣揚梁健輝傷警來煽惑在場的評議會成員,及其他透過網上或社交媒體得知會議內容的人。

首宗「宣揚恐怖主義」案件 4人相繼獲准保釋

4人同被控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指他們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作為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則指4人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務人員。

本案為《國安法》實施以來,首次控以「宣揚恐怖主義」的案件,4人首提堂後均須還柙,其中容頌禧還柙10日後獲保釋;張敬生、郭永晧和杜林丞亨還柙38天後,在高等法院成功申請保釋。

案件編號:DCCC 917/2021

相關報導:
涉動議感激刺警男子議案 4港大生擬否認宣揚恐怖主義 明年9月開審
4港大生被控宣揚恐怖主義 辯方稱需時考慮「呂世瑜案」影響 押8.11再訊
4港大生涉宣揚恐怖主義 3人還柙38日後准保釋
容頌禧涉宣揚恐怖主義罪准保釋 律政司反對理由:曾發表言論稱刺警者為英雄
港大生涉宣揚恐怖主義案 辯方要求澄清驗手機進度 控方:「未驗就係未驗」
4港大生涉宣揚恐怖主義 容頌禧還柙一週後准保釋
4港大生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罪 1人保釋獲批後遭律政司覆核 全須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