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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人被控危害國安 78人還柙候審佔75% 已審8人全定罪

(獨媒報導)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書面回覆立法會質詢,總結反修例案件及國安法案件拘捕及檢控數字。截至今年2月底,共2,804人因反修例運動被檢控,1,172人被定罪;112人因「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被控,8人完成審訊,定罪率為百分百,共有78人因不被批准保釋,未審先囚。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指,《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據報部分被捕人士還柙超過一年仍未審訊,詢問保安局有關情況。鄧炳強以書面答覆,指截至今年2月28日,警方共拘捕10,277人,當中2,804人被檢控,佔被捕人士中的27.3%,有1,172人被定罪。另外有939人的案件仍在審訊中,局方沒有備存還押候審和獲准保釋外出的數字。

至於國安法相關控罪,局方將《港區國安法》下的四類控罪,以及「其他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歸為同一類「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合共有175人因而被捕,當中共112人和5間公司(《立場新聞》及《蘋果日報》)被控。保安局指,至今有8人被定罪,佔已完成審訊人數的100%,換言之,若國安法相關控罪一旦進入審訊階段,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有罪的比率為百分百。被還押候審及獲准保釋外出的人數,分別為78人和59人。

由提訊到認罪需約300日 不認罪等更長

兩名立會新西參選人認無交選舉申報 還柙下月判刑

(獨媒報導)參選2019年區議會葵青選區但落敗的前民主動力成員趙寶琴,在前年再戰立法會新界西,與巴士司機王振霖合組名單。其後選舉取消並押後一年,兩人被指沒有依選舉法例,提交選舉申報書被廉署起訴。兩人今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遭裁判官杜浩成下令還柙至下月11日判刑。

兩名被告分別為報稱護士的趙寶琴(47歲)及王振霖(41歲)。兩人被指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沒有提交選舉申報書。裁判官杜浩成將案件押後至5月11日判刑,以索取兩人的背景報告,期間要還柙,由懲教看管。

案情指,換屆選舉原訂2020年9月6日舉行,選舉事務處接獲兩被告在新界西地方選區的提名表格,兩名告屬名一名單,趙寶琴排第一。選舉事務處向兩人提供載有空白選舉申報書的候選人資料冊、選舉申報書指引,以及候選人應辦事項備忘。備忘註明同一份提名名單上的候選人,須向選舉事務處呈交一份選舉申報書。

其後政府引用緊急法中止選舉,但候選人仍要在9月29日前提交選舉申報書,選舉事務處於8月14日發送掛號信給提醒兩人,重申期限至9月29日。但截至法定限期,亦沒有收到二人的選舉申報書。

涉藏胡椒槍及TG發文 理大生認煽動分裂國家周五判刑 求情:對香港的愛不下於任何人

【獨媒報導】23歲理大男學生呂世瑜,涉於前年9月被搜出寓所內藏胡椒彈氣槍,另涉作為 Telegram 頻道管理人,發布或轉貼港獨文宣。被告被控3罪已還柙達一年半,今(27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而無牌管有槍械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存檔法庭,押後至本周五(29日)判刑。被告撰寫的求情信提到,作為有衝勁及理想的年輕人,於反修例運動時豈可獨善其身,並強調「我對香港的愛並不下於任何人」,希望法官瞭解其初心,是希望港人的意見獲聆聽及尊重。

被告為理大一年級生呂世瑜(23歲),他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無牌管有槍械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存檔法庭。

被告求情:初心是希望香港人意見獲尊重

辯方於庭上讀出被告的求情信,他指自己承認犯下《國安法》,但希望法官能夠了解案件的時代背景。於2019年反修例運動時,他作為一個有衝勁及理想的年輕人,「又豈可以獨善其身?寧昂昂若千里之駒,將泛泛若水中之鳧?」被告指,自己曾參與合法遊行,高呼對政府的意見,但政府仍充耳不聞。被告強調「我對香港的愛並不下於任何人」。他指香港是養育他的地方,並珍重香港自由等核心價值。

MIRROR演唱會門票未開賣已炒至六萬 田北辰倡行實名制

【獨媒報導】男子組合 MIRROR 今年7月底首度在紅館舉行10場演唱會,有指門票未開賣已被「黃牛」炒至六萬元。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建議政府盡快實行購票實名制,限制每人購票數量,否則現時「冇眼睇炒到幾錢張」。他又認為,現時使用「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證」形式上與實名制無異,「冇人會出聲」,政府應「順水推舟」盡快落實。

民政事務局於2018年曾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考慮修訂《公衆娛樂場所條例》,實施購票實名制,以涵蓋紅館和伊館在内的場地。

MIRROR 將在今年7月25日至31日及8月2至4日舉行十場演唱會,票價分別為480元、880元及1,280元。田北辰指,政府先前已確定落實實名制,「民政事務局長講咗話要做,點知佢(徐英偉)就離任」,令實名制一拖再拖。他認為實名制十分重要﹐又強調實名制並不擾民,。他指市民進入演唱會場地亦需掃描二維碼,不會加長排隊輪候時間。

倡取消熔斷機制:諗唔通仲有乜嘢角色

第五波疫情消防處接日逾2,000宗召喚 76%個案12分鐘內到場

【獨媒報導】第五波疫情多次出現單日逾萬宗個案,召喚緊急救護服務需求急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在1月1日至4月6日期間,消防處共接獲182,176宗緊急召喚,平均每日接獲逾2,000宗救護召喚,當中76.25%的個案在12分鐘目標召達時間內到場。他又指,近日緊急救護召喚服務的情況已明顯改善,截至4月22日,達標率每日均維持在92.5%或以上。

新民黨黎棟國書面質詢消防處的救護服務需求。鄧炳強解釋,在第五波疫情中,由於大量消防處屬員確診或需接受強制檢測,令人手相當緊絀,加上救護人員如曾經為病人進行高風險的醫療程序或在處理懷疑或確診的病人後,救護人員須返回救護站全面消毒及處理醫療廢料後才可處理下一宗個案,因此對可調派的救護車數量及召達時間表現造成影響。

3.10高峰接逾2,773宗召喚

鄧炳強又表示消防處只負責「緊急召喚」、「轉院召喚」和「非緊急召喚」救護服務,但不會提供醫管局的「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他指,由2022年1月1日至4月6日,消防處平均每日接獲2,007宗救護召喚,其中3月10日處理最多個案,達2,773宗,當中包括2,770宗「緊急召喚」、1宗「轉院召喚」,以及2宗「非緊急召喚」。

港大擬增條文處分「毀校譽」學生  吳永嘉:鬧silly university唔會被踢出校

(獨媒報導)港大校園電視報導指,校委會在昨日(27日)會議上討論修改大學條例規程,新增條文指若學生破壞大學聲譽(bring disrepute to the University),或受到紀律處分。港大校務委員會成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吳永嘉拒絕確認事件,僅指若學生罵大學「silly university」,不會遭校方開除。

立法會今日回復實體會議,記者追問吳永嘉,港大校委會討論修改《香港大學條例》規程一事是否屬實。吳永嘉拒絕回應,僅重覆指:「唔講得㗎!」他指不少專業團體和私人會所亦有相關條文,若會員作出破壞行業或所屬團體的聲譽, 可啟動程序作懲罰,又指有關條文並非新例,世界上部份學校亦有相關條款。

對於加入條文是否合適,吳指學生或會有意見:「佢哋可能會驚某啲動作會畀人踢出校。」至於是否合適,他認為見人見智:「你唔會話鬧 『silly university』、『好蠢嘅依間大學、好渣嘅』,佢唔會踢你出校,都唔會構成對依間學校嘅聲譽受損。如果話作啲嘢出嚟、呃人嘅,完全同事實不符嘅,可能就會出到依個條款。」

康文署終就丟棄無家者家當道歉 將「改善」清場行動

(獨媒報導)康文署及警方在2019年於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清場,丟棄無家者的家當。14名無家者入稟勝訴,惟僅獲一百元象徵式賠償,其中兩人更在過程中離世。康文署昨日(4月26日)與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會面,終就事件道歉,並提出數項「改善」日後清場行動的建議。社協社工吳衛東形容為「遲來的道歉」,但認為無家者對結果感到滿意。惟他憂慮日後仍會再出現同類型事件,指清場並非只涉及單一部門,促政府盡快落實無家者友善政策。

涉違反租契 黎智英黃偉權否認欺詐 黎遭加控多一罪 押後至下周二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高層周達權及黃偉強,涉未有按租契使用將軍澳壹傳媒大樓而被起訴一項欺詐罪。周達權早前獲批准分案處理,黎智英和黃偉強則今日(27日)於區域法院開始受審,二人否認一項欺詐罪,黎被加控另一項欺詐罪,同樣不認罪,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審理。由於控辯雙方需更多時間處理同意事實、控罪詳情和控方開案陳詞等,案件押後至5月3日才開審。

案件原有3名被告:黎智英(74歲)、周達權(64歲)和黃偉強(60歲)。周分拆成另案處理,黎和黃則一併審訊。黎由大律師陳政龍代表,黃由資深大律師黃佩琪代表。

控方代表為去年8月升任為刑事檢控專員的楊美琪及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周天行。

黃佩琪資深大律師指,得悉控方提出修訂控罪詳情,指稱兩名被告連同「其他人」作出涉案行為,並透露控方所指稱的「其他人」包括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和前壹傳媒內部法律顧問何凱英(Rosa Ho),惟控方過往從未在案情簡述中提及兩人,直至昨日交給辯方的開案陳詞中才首度披露。

黃要求控方進一步澄清控罪範圍,以及其當事人黃偉強與何海英在商業事務上的正常溝通,可以如何構成罪行。由於控辯雙方需時商討,故法官押後至下周二才開審,屆時控方將作開案陳詞,之後料傳召10至15名證人。

出售貓隻擬須植入晶片 漁護署今年內諮詢業界

【獨媒報導】香港現時只規定狗主為狗隻植入微型晶片,以及領取牌照,飼養貓隻則不需要。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回覆立法會表示,貓隻傳播狂犬病的風險相對較狗隻為低,並無迫切需要規定所有貓隻植入晶片,但透露漁護署正考慮透過修改《動物售賣商營業守則》,規定所有持牌動物售賣商出售的貓隻須植入晶片,以方便辨識主人及協助主人尋回走失的貓隻,並於今年内諮詢業界。

訂立《動物福利法》?陳肇始:將修訂現行法例

民建聯葛珮帆提出有關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書面質詢,詢問政府會否訂立《動物福利法》,以及將貓隻納入繁育動物的法例規定適用範圍。

陳肇始未有正面回應,僅稱政府建議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包括向對動物負有責任的人士施加「謹慎責任」,要求他們妥善照顧動物、加強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條文,包括加重刑罰和引入可公訴罪行,以及加強執法權力以防止殘酷對待動物和保護動物免受痛苦。政於將於下月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簡介擬議修訂,並預計今年下半年提交條例草案。

至於有已植入晶片的狗隻被發現狗隻牌照已經過期,或晶片所載資料有誤而無法找到狗主。陳肇始稱,漁護署已加強執法工作,包括安排職員在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定期進行牌照抽查行動。

鍾劍華:張超雄入獄區家麟被捕 感到自己處境危險

(獨媒報導)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早前離港赴英,他今早在商台節目講述事件。他自言過往一直坦率評論政府施政,但近期政府動用煽動罪控告異見的例子漸多,形容港府「離開文明政府愈來愈遠」;再加上不少好友,例如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和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被分別被拘及監禁,他考慮父母年事已高,「唔想有朝一日去荔枝角探我」。他表示仍希望行程最後一站是回港,但若代價是要他「收聲」,寧願一段時間不能回家。

自言敢於批評政府 惟港府「離開文明政府愈來愈遠」

鍾劍華因為敢於評論政府不同施政及政策,過往不時接受媒體訪問,不過今次受訪講述的卻是他離開香港的個人取捨。鍾劍華自言,過往敢於批評政府,即使過去兩年很多民間團體自我封咪,他仍堅持己見,亦一直覺得香港是自己的家,未有打算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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