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8人被控暴動等罪,5人被裁定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成,1人罪脫,另2人認罪。4名被告昨求情,另3人:鄧懷琛、鄧英斌及認罪的林啟明,今(14日)在區域法院求情。被告鄧英斌以及被告鄧懷琛均指沒有持武器到元朗站等地,只是途中在地上拾起棍,目的為保護自己及想擊退襲擊者。法官葉佐文疑惑問:「點解當晚地下咁多棍?第五被告又執到,第七被告又執到,周地都係棍?」辯方無奈稱:「解釋唔到點解有遮柄同棍執。」另外,葉官指被告鄧懷琛在本案中的角色是指揮者,明言其判刑會比一般暴動案及傷人案更重。7人還柙至下周四(22日)判刑。
被告求情:在月台想觀察村民有否牽涉其中
代表鄧英斌的大律師謝英權求情指,被告當日持棍到元朗站月台,是因從村民口中得知「有人入嚟搞事」,擔心受襲故在地上拾起棍到站內月台了解。法官葉佐文問到,白衣人正襲擊月台車廂內的人,當時被告面向車廂,理應看到裏面情況及聽到慘叫聲。葉官又指出,被告見到暴力事件時,是否只旁觀,心中態度是:「我睇㗎啫,你鍾意打就打,你嗌係你嘅事?」辯方指被告想觀察有沒有自己的村民牽涉其中,但因擔心受襲故沒有阻止。辯方又強調,被告於晚上11時07分持棍到達月台,一分鐘後即丟掉手中的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