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8月13日至14日的機場集會期間,任職《環球時報》的內地人付國豪遭示威者包圍,4人否認暴動、非法集結、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非法禁錮等5項控罪,案件經審訊後,今日(6日)在區域法院裁決。3人「暴動」罪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立,其中「女村長」另被裁定非法禁錮罪成。其餘一名28歲男子則由於身份未能肯定是否影片中的人,獲裁定非法集結和非法禁錮罪不成立,當庭釋放。
20歲青年賴雲龍、「女村長」畢慧芬及29歲何家樂全被裁定暴動罪成,但由於事主付國豪的傷勢不符合法例上所定義的「嚴重傷害」,故裁定另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俗稱「傷人19」)不成立,但裁定較輕微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立。
官肯定離境大堂發生暴動 3被告有份參與施襲
法官李慶年指,離境大堂集結的人捆綁及威脅使用暴力,又對付國豪直接使用暴力,包括用強光照射、淋水等,衝破勸導人士組成的保護網,導致有意施襲的人能夠接近付,之後付遭暴打約兩分鐘。李官裁定現場已發生破壞社會安寧的情況,構成了暴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