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去年7月「九龍大遊行」結束後,在旺角手持揚聲器呼籲警方勿過度使用暴力,事後被指以揚聲器推撞警員關志豪,及以揚聲器聲浪使警司高振邦耳朵不適,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今(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申請刑期覆核,但遭裁判官駁回。區諾軒批評律政司懷有惡意,嘗試把其刑期推至最高境地,增加社會仇恨。
控方:案情嚴重 應判即時監禁
區諾軒早前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有根本性錯誤,未能達至阻嚇作用。控方指,根據一般襲警案的判刑案例,除非有例外或特殊情況,否則應判處即時監禁。控方又強調,即使區諾軒個人背景良好,並且初犯,但不屬例外情況,故應判處監禁。
控方又形容本案案情嚴重,兩項襲警罪分別在兩個時段,襲擊兩名警務人員,顯示區連續地襲警,非單一行為。區的行為亦對案中的警司造成實際傷害,包括有即時耳痛及非永久性聽力受損,使案情更加嚴重。
辯方:社會服務令具阻嚇性 令人失去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