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行政長官李家超舉行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先談上周裁決的初選47人案,指法庭判詞指35+的用意清楚,便是推翻現行特區的政治機制及架構。取得過半數後迫使政府回應「政府要求」,令行政長官請辭,令政府無法為市民福祉制訂新政策,構成顛覆國家政權。審訊期間的證據,顯示被告推動「攬炒」,「攬住香港同市民跳崖」。
他指裁決確立數項重要原則,包括顛覆國家政權罪元素中的「非法手段」不限於武力或刑事手段,而是包括違反《基本法》等「濫權手段」。第二是立法會議員應依據預算案及公共開支議案的利弊作審核及考慮,「無差別否決」違反《基本法》第73條規定,屬「濫用權力」及構成「非法手段」。第三是嚴重阻撓政權機關足以構成顛覆國家政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