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有人在太古城中心發起「人鏈」活動,操普通話的男子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外用刀刺傷一對夫婦,以及咬甩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的左耳,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蓄意傷人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判囚14年半。陳真不服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今(8日)判他上訴得直,減刑半年至14年監禁。上訴庭指,考慮到陳真襲擊的盲目和凶狠程度,及事主承受的肉體和精神創傷,7年量刑基準「絕不為過」;也不同意上訴方指陳真被挑釁犯案,指他反而是「直接挑起事端」。惟考慮到陳真最終向4名受害人賠償合共393萬元,是「並不常見的大數目」,他需變賣住所支付,對他和家人的影響不可說不大;而陳在開審前已開始作賠償安排,而非用盡方法拖延,「顯出了他的誠意」,認為原審不應純粹因賠償是由他傷人而起,而排除該減刑因素。
上訴人為陳真(案發時48歲),由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大律師容海恩及劉玉儀代表,控方由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案件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審理。
上訴庭:考慮襲擊的盲目和凶狠程度 7年量刑基準絕不為過
上訴庭今頒下判詞。就上訴方引案例指無預謀及一時激動的傷人,即使造成與本案相約甚至更嚴重的傷害,刑期也可低於或只是略高於本案控罪的7年,本案控罪應以5年半為量刑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