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駐守警署報案室的警員早前入稟區院,指被一名高級警員斥「你老婆畀我X」及「你阿媽畀我X,生咗你個衰仔」。他認為說話涉性騷擾及性別歧視,遂就情感損失向對方索償16萬,並要求警務處負責,兼捐出16萬予「警察福利基金」。原告人中途撤回對警務處的申索,警務處遂申請訟費。法官梁國安今(2日)頒下判詞,他認為原告人對警務處的申索是輕率的決定,因此裁定原告人須向警務處支付5萬6千元訟費。梁官提到,上述言詞是在廣東話社會的日常對話或爭執之中,經常會用到的粗言穢語。雖然言詞可能暗示某些不道德的性關係,但並不一定構成「性騷擾」。
原告人為 Ng Hon Sum(音譯:吳漢森),本案原有兩名被告人,分別為涉事高級警員 Lam Man Lung(音譯:林文隆)及香港警務處。兩名被告人均申請剔除申索,原告人於去年10月主動撤回對警務處的申索,警務處隨即要求原告人支付訟費。至於涉事高級警員之剔除申請,早前獲梁官批准。換言之,原告人的所有申索已經終止。
官:只屬常用粗口,並不一定構成性騷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