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正因初選47人案及佔領立會案還柙的鄒家成及一名女律師,被指未獲懲教許可下,將一份文件攜離監獄,上周被國安處拘捕。鄒與一名女律師被控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今(31日)於西九龍法院首度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3日,以待索取文件及讓被告考慮答辯意向,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鄒家成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控方為女律師申請施加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遭拒,她獲准以原有現金2萬元保釋。
被告鄒家成(26歲)及胡詠斯(30歲,助理律師)分別由律師文浩正及資深大律師李定國代表,他們被控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指二人於2023年5月2日在香港,將一份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即一份文件。
根據法例,任何人未經授權將信件、文件、武器、藥物、金錢等物品攜離監獄,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3年。
鄒家成及兩律師上周被捕 鄒指被懲教阻寄投訴信
國安處上周二(24日)以「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拘捕兩名女子,及一名正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柙的男子,指三人涉未獲相關部門許可下,將一份文件攜離監獄。國安處上周五(27日)傍晚正式落案起訴鄒家成及其中一名律師,另一名被捕律師則獲准保釋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