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完善」後的區議會選舉將於12月10日舉行,提名期由周二(10月17日)開始,各區區議會隨即暫停運作。離島區議會周一舉行最後一次大會,會議在一眾官員及議員掌聲下結束,眾人亦拍下大合照。屬建制派的主席余漢坤會後向《獨媒》表示,相信由民政專員帶領區議會可「產生大啲嘅協同效應」,改善跨部門協作,「會比之前嚟講我信心係大咗」。他指自己已累積一定人脈,並擔任關愛隊隊長,暫時未有打算參選。
余漢坤:民政專員帶領區議會 或有更大協同效應
離島區議會是2019年選舉後,惟一一個仍由建制派佔多數的區議會,並選出余漢坤任主席。即將完成四年任期的余漢坤在會議尾聲感謝議員及政府官員付出,形容自己「完成歷史性任務」,在場人士隨即鼓掌並一同拍大合照。
余漢坤在會後向《獨媒》表示,自己在因緣際遇下受民政專員委任成為議員(2008年獲委任),並在多年耕耘下成為主席,已滿足「服務返自己住嗰區」的初心,對他感到如釋重負。余漢坤表示自己暫未打算參選,但現時已擁有廣闊人脈,又擔任關愛隊隊長,未來可以以其他身份繼續服務。
【獨媒報導】區議會選舉提名期明早展開,工聯會共派出46人參選。在新選制即雙議席單票制下,將不會再有使用工聯會、民建聯「雙牌頭」的參選人。工聯會會長吳秋北表示,過往曾支持其他「友好朋友」,今次選舉則要為工聯會、打工仔、僱員而戰:「我哋今次係為工聯會、打工仔、為我哋僱員,而去爭取!所有打工仔、所有僱員,係時候歸隊啦!係咪?」
工聯會理事會傍晚舉行會議,通過派出46人參選區議會選舉,當中25人參加地區直選,21人參加地區委員會界別。工聯會領導層在會後見記者,包括會長吳秋北、副會長謝愛紅、理事長黃國、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梁子穎、鄧家彪及陳穎欣等。

在46名參選人中,他們的平均年齡為38歲,35歲以下參選人佔39%,最年輕的參選人為25歲,91%參選人擁有大專學歷,22%為碩士學歷或以上,其中1人是博士;大部份曾參與2019年區議會選舉。黃國表示,數字可見參選人年青、有活力:「綜合質素呢,都係比較高嘅,同埋有豐富嘅地區、選舉經驗。」
【獨媒報導】新一屆區議會投票在12月10日舉行,官員一方面將投票率高低與新選舉成功「脫勾」,另一方面用力摧票。政制局局長曾國衞今午在一個立法會委員會透露,為提升選舉氣氛,將選舉與夜繽紛「crossover」成為「區選夜繽紛」,擺攤位向市民派紀念品,亦可推動夜市「相輔相成」,笑言想法「幾好㗎」。另外,曾國衞又稱高官「全班子」拍攝新宣傳片,料明天推出,他笑言內容包括「全班子好誠懇去呼籲大家𠴱個樣」。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下午討論,區議會選舉的籌備工作及實務安排,官員及議員都以「最後一里路」形容今次改制後的投票,稱意義重大。選委界簡慧敏問到,如何提高選舉投票率及帶動氛圍。曾國衞回應指,自推出區議員制度改革時,已做不少宣傳,「呢方面無停過」,又指將有一系列大型宣傳活動,包括電視特輯、選舉小百科及冷知識等,讓市民了解選舉安排,以及改制後區選、地區治理體系的好處等。
【獨媒報導】一名56歲高級警員涉今年4月,在休班期間趁醉酒內地男在路邊不省人事時,偷取對方的手提電話。該警員否認一項盜竊罪受審,控辯雙方今(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結案陳詞。辯方指案發時被告的薪金不低,而且快將退休,可於短期內獲得退休金,因此他並非貪心的人,需要售賣電話零件。辯方又指,該電話對被告而言沒有實質價值。案件押後至11月9日裁決,期間被告繼續保釋。
辯方:若被告真的偷電話 就不會拍打並警醒事主
辯方由大律師曾敏怡代表。她指被告過往沒有案底,亦任職警員多年,工作期間表現卓越。案發時被告的薪金不低,而且他快將退休可獲退休金,因此他並非貪心的人,需要售賣電話零件。辯方冀法庭考慮電話對被告而言有沒有實質價值。
辯方亦提到,被告拾起事主身上的電話後,曾重複拍打對方。辯方指,如果被告真的想偷電話,就不會拍打並驚醒事主。
辯方:被告「做得唔好」但無不合理之處
(獨媒報導)29歲審計員被指於2019及2020年在「連登」煽惑他人襲擊 TVB 新聞及資訊部員工,留言包括「成個tvb新聞部見一個打一個」等。他否認「煽惑他人普通襲擊」及「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16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0個月。暫委法官崔美霞指,被告發文時正值社會事件,一眾傳媒需在暴力現場報導,而新聞自由是社會重要的一環,不容許個別人士向前線傳媒襲擊。她指被告稱要「打斷」TVB 記者的手腳,令他們「笠水」,藉此向 TVB 施壓,能令記者不敢作出報導,影響報導方向。
被告范仕文(29歲)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普通襲擊」及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
官指發文時正值社會事件 一眾傳媒需在暴力現場報導
暫委法官崔美霞判刑時指,被告發布兩則帖文時正值反對《逃犯條例》所引起的社會事件,當時社會爆發多種非法集會及暴力破壞,一眾傳媒包括 TVB 需要在暴力現場報導。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遭白衣人施襲、獲警方致謝舉報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否認暴動罪,案件今(16日)在區域法院審理。控方申請將中上環示威片段呈堂,並指被告明知港島區如中聯辦等有示威遊行,警方要動用大量警力,而元朗一早有人稱要穿白衣「保衛家園」,但被告仍選擇在「警力緊張」時段,「專程」由市區前往元朗向白衣人挑釁。辯方反對呈堂因屬「漁翁撒網」。法官陳廣池考慮後批准片段呈堂,因不能對當日其他事情「充耳不聞、抽離現實」。控方又指,林卓廷曾致電警民關係組警長了解有否足夠警力,對方勸告不要前往元朗免「火上加油」。陳官問為何不致電較高級人士,「如果搵警務處處長,咪仲簡單?」
另外,林卓廷於答辯時表示:「我沒有暴動,我不認罪」,法官陳廣池隨即警告:「而家係刑事審訊,問題好簡單,認罪定不認罪,唔好再講其他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