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房屋署本月收緊公屋富戶政策,要求未住滿10年住戶每2年申報居住狀况,及是否持有香港的住宅物業。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今早於電台節目表示,已於10月3日向首批8.8萬公屋戶派發申報表,他們需於11月底前交回屋邨辦事處。羅淑佩強調,如拒絕申報,最嚴重可被終止公屋租約,「如果你真係做虛假聲明,做虛假陳述,咁我哋係有更多途徑去告多你一啲罪都未定。」
巳向首批8.8萬公屋戶派發申報表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今早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公屋住戶需每2年申報居住狀况,及是否持有香港的住宅物業,並會分批要求已住滿2年的公屋住戶申報,已於10月3日向首批8.8萬、住滿2至8年的公屋戶派發申報表,他們需於11月底前交回屋邨辦事處。
她補充,申報表會直接派發到住戶信箱,如果未收到則代表暫時未需申報,而全長者戶今次亦不用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