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13名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涉在2018年至2020年的立法會會議中與建制派爆發衝突,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尹兆堅承認藐視罪等3罪,被判囚7周。他不服刑期早前提出上訴,今(5日)在高等法院聆訊。尹沒有律師代表,法官張慧玲指昨日收到撤回上訴的通知書,尹確認撤回上訴,因此上訴遭駁回。他原先就本案獲批的保釋撤銷,目前就初選案還柙。
民主黨前議員尹兆堅沒有律師代表。本案由法官張慧玲審理。尹早前就本案申請擔保以候上訴獲批,惟目前仍因初選案繼續還柙。
尹兆堅早前承認3罪,包括一項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以及兩項藐視罪,被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囚7周。他另面對的一項普通襲擊罪,以及兩項妨礙立法會人員罪則獲撤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