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20年12月,總裁判官辦公室接到來電,對方威脅要以炸彈殺死總裁判官及其妻兒。一名男子涉兩日後在Facebook留言稱「講系無用,炸死全家先有證據」,被指違反煽動使用暴力的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罪,但被告棄保潛逃一直無出庭應訊。法官高浩文今(14日)在高等法院判被告囚4個月,並需要支付訟費。法官指被告呼籲其他人不要只說話,並唆使他們作出實際行動;其言論是對司法制度的侮辱及挑戰,大多數正直的人都會認為其行為反感及不可接受。
案情指被告於新聞報導下留言「炸死全家先有證據」
被告今沒有到庭。法官高浩文引述案情指,高院於2019年10月底頒下「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和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禁制令。於2020年12月3日,總裁判官辦公室接到來電,對方威脅要以炸彈殺死總裁判官及其妻兒。被告張志豪兩日後於Facebook留下兩則留言,包括在有逾9萬人的群組「51黃金良心圈」稱「講系無用,炸死全家先有證據」,其留言獲1人讚好。被告又在有線新聞的相關報導帖文下留言「炸死全家先有證據」。
被告警誡下稱一時憤怒及衝動 其後潛逃離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