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有人威脅炸死總裁判官 男子涉留言「炸死全家先有證據」惟已潛逃無到庭 今判囚4個月

有人威脅炸死總裁判官 男子涉留言「炸死全家先有證據」惟已潛逃無到庭 今判囚4個月

(獨媒報導)2020年12月,總裁判官辦公室接到來電,對方威脅要以炸彈殺死總裁判官及其妻兒。一名男子涉兩日後在Facebook留言稱「講系無用,炸死全家先有證據」,被指違反煽動使用暴力的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罪,但被告棄保潛逃一直無出庭應訊。法官高浩文今(14日)在高等法院判被告囚4個月,並需要支付訟費。法官指被告呼籲其他人不要只說話,並唆使他們作出實際行動;其言論是對司法制度的侮辱及挑戰,大多數正直的人都會認為其行為反感及不可接受。

案情指被告於新聞報導下留言「炸死全家先有證據」

被告今沒有到庭。法官高浩文引述案情指,高院於2019年10月底頒下「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和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禁制令。於2020年12月3日,總裁判官辦公室接到來電,對方威脅要以炸彈殺死總裁判官及其妻兒。被告張志豪兩日後於Facebook留下兩則留言,包括在有逾9萬人的群組「51黃金良心圈」稱「講系無用,炸死全家先有證據」,其留言獲1人讚好。被告又在有線新聞的相關報導帖文下留言「炸死全家先有證據」。

被告警誡下稱一時憤怒及衝動 其後潛逃離港

被告於2021年3月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曾發布留言,但是因一時憤怒及衝動,並非有意圖炸死對方。入境紀錄顯示被告同年9月棄保潛逃離港,之後一直沒有回港。由於被告一直無到庭應訊,亦無法聯絡他,故法庭發出拘捕令。

官:被告唆使他人作實際行動

法官指,涉案留言在公開頁面發布,亦容易廣泛流傳,而且被告選擇在上千人的群組及知名的新聞平台發布留言。案發時,有人威脅炸死總裁判官的事件被廣泛報導,而被告的留言內容極為危險,他呼籲其他人不要只說話,而是作出實際行動。被告的言論不僅是煽動,更包含唆使。

官:被告行為是對司法制度的侮辱及挑戰

法官亦指,本案中加重刑責的因素是言論不僅針對高級司法人員及其妻兒,而是對司法制度的侮辱及挑戰。大多數正直的人都會認為有關行為令人反感及不可接受。另外,被告並非僅留言一次,而是兩度發布內容相似的留言。被告亦是留言的發起者,他事前曾作出積極的考慮,並非只轉發他人的言論。

官:被告無道歉顯示並無悔意

法官指被告無到庭,拒絕參與訴訟程序,不但沒有承認責任,亦無為自己的行為道歉,因此認為被告沒有悔意,最後判囚4個月,法庭亦命令被告支付訟費。

案件編號:HCMP 59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