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6人,其中有人被指協助還柙人士冒簽入稟索償的文件,並於被捕後透過另一人要求還柙人士稱是自行簽名。3男1女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作出具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及意圖的作為」罪,六旬婦首次提堂時申請保釋遭拒,還柙至今(2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被告再申請保釋,惟遭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拒絕,她須繼續還柙至8月10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被告林明儀(64歲,退休人士)。同案另外3名被告依次為:顏學健(33歲,外賣員)、張家俊(33歲,無業)及何卓為(39歲,無業)。
翻查報導,張家俊及何卓為另涉口岸爆炸品案,被控「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現正還柙中;兩人曾於今年3月6日入稟高院,就在警署被警員毆打的人身傷害申請索償。
顏學健早前獲准保釋,條件為一萬元現金、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及每週到警署報到一次。而正因另案還柙的張家俊及何卓為沒有保釋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