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事後多人被控暴動等罪,包括一名有智能障礙、思覺失調及自閉症的青年。代表青年的大律師昨日申請分拆案件處理,今遭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拒絕。青年正式否認暴動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將爭議案發時的精神狀態。另外,他被獲准安排坐在公眾席受審,讓父親及社工能陪同。
被告何俊諺(22歲)早前爭議不適宜答辯及審訊,辯方的精神科醫生評估被告有智能障礙、自閉症及思覺失調等,惟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早前裁定青年適宜受審。辯方昨日原提出另外爭議青年案發及錄影會面時的精神狀態,申請分案處理。
今日案件再開庭時,代表何俊諺的大律師麥健明表示,辯方現時決定不爭議錄影會面的呈堂性,只爭議被告七一當日的精神狀態。控方則指,現時不涉及「案中案」程序,控方案情預計下周便能完結,即使何俊諺與其他被告一同審訊,也不影響案件進度,故反對分案申請。李官最後不批准辯方申請,他指詳細理由將會後補。
青年答時遲疑並搖頭 李:講出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