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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白衣人暴動案裁決 官:鏡頭無拍攝到林卓廷搞事 僅安慰市民卻被指罵

【元朗7.21】白衣人暴動案裁決 官:鏡頭無拍攝到林卓廷搞事 僅安慰市民卻被指罵

(獨媒報導)前年7月21日元朗站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8人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其中6人不認罪,案件自2月起審訊23天,今(18日)在區域法院裁決。裁決時法官葉佐文特別強調,鏡頭沒有拍攝到林卓廷搞事,他只是安慰市民及勸阻他們不要出閘,卻遭被告指罵搞事,其指責是毫無道理。

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檢控官陳穎琛代表,控方於本案審訊階段傳召16名證人作供,包括受害人,以及曾為「飛天南」施救的救護員,但當中並無傳召警員上庭作供,而「飛天南」選擇於庭上自辯。

案件8名被告依次為:王志榮(55歲,運輸工人)、黃英傑(48歲,電纜技工) 、林觀良(48歲,二手車銷售)、林啟明(43歲,汽車銷售經理)、鄧懷琛(60歲,燒烤場東主)、吳偉南(57歲,貨車司機)、鄧英斌(61歲,無業)及蔡立基(40 歲,機械技工)。

王志榮、黃英傑、林觀良、林啟明、鄧英斌及蔡立基被指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港鐵站內參與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其中林觀良及林啟明承認暴動罪。鄧懷琛及吳偉南被指於22日在朗和路及元朗站一帶參與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鄧懷琛另被指於同日在元朗站及形點I一帶參與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

案件編號:DCCC888/2019、11/2020、7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