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購買內地冒牌樽裝飲用水事件,當局去年稱就十多名物流署及庫務科人員展開調查,今日公開紀律調查結果。結果稱時任物流署署長長陳嘉信沒有被發現任何疏忽,另外三名物流署人員因為「未能及時辨別問題、未有向上級呈報」,將對其中兩人,包括一名首長級人員展開正式紀律研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指今次事件對政府聲譽造成嚴重影響,亦反映問題在物流署內有「普遍性」,陳嘉信應「更有作為」提升下屬能力,決定撤回早前公布向他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楊何蓓茵強調,撤回勳章本身「唔係一個罰則」,只是撤回向他獎勵,「希望大家分清楚」。
被「追責到底」的3名物流署人員,楊何蓓茵指他們表現未達水平,缺乏應有警覺性和判斷力,未能辨別明顯不當之處並向上級匯報,無法令部門及早識破欺詐。公務員事務局會向當中兩人,包括1名首長級人員正式展開紀律研訊,並按結果作出懲處。由於兩人在工作能力上有欠缺,將反映在考績報告內,並向未達頂薪點人員停止發放增薪點。餘下的1人雖然有向上級報告,但亦反映分析力不足,當局將向該人員發出書面告誡。
稱問題「核心」沒有上報 陳嘉信無察覺「跡象」
至於前物流署署長陳嘉信,楊何蓓茵指未及發現有任何疏忽的地方。不過她稱3名涉事人員的表現,未達他們職級及經驗相稱水平,反映不足之處在物流署內有「普遍性」。當局認為陳嘉信應更積極提升下屬工作能力,並「更有作為」。由於事件受公眾高度關注,嚴重影響政府聲譽,經過行政署徵詢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的意見後,財經及庫務局局長已去信陳嘉信,交代政府撤回向他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
被問為何陳嘉信毋須為事件問責,楊何蓓茵指問責「唔係憑空講」,而是要講「事實」,從調查報告得知主因為「同事無上報」,署長無法得知有「跡象」出現。當局認為事件的「核心內容」,是人員沒有在「關鍵時刻」呈報上級,未能以採購者身份把關。
有記者追問,既然問題在物流署內有「普遍性」,為何陳嘉信作為部門首長不用問責。財庫局局長許正宇稱,事件中不同職級同事都表現出有欠警覺和判斷,但不是泛指部門普遍存在問題。
法律意見僅作內部跟進
楊何蓓茵強調,部門存在足夠監管制度,調查過程得悉陳嘉信「歡迎同事匯報所有事情,唔係唔畀同事匯報」事件是有人辨別不到事件需要向上級匯報。
她又強調,撤回授勳「本身唔係一個罰則」,只是撤回給予陳嘉信的獎勵。
楊何蓓茵拒絕披露3名涉事人員的身份,至於當局向律政司諮詢的法律意見,是否意味有刑事程序跟進?她表示只是就正式進入紀律聆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因為指控要「精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