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
【獨媒報導】宏福苑五級火發生8個月後終迎來首次業主大會,不過合安卻將會議分散四區舉行,並刪去部份居民聯署要求的議程。會議歷時近5小時,有人提早離場、有人留到最尾,亦有人獲得發問機會,不過眾人都不約以同表示業主大會浪費時間、「兜圈」、「耍太極」,亦批評合安分散居民,不相信香港沒有一個可容納2,000戶業主的場地。
與會居民:冇得到任何嘢
今日在啟德會場兩度發問的宏泰閣業主林先生直言,開會後感覺是浪費時間,「冇得到任何嘢」。他舉例,在每一輪發問環節,都有居民關注當局圍封屋苑的法律依據,但合安只回答「不屬管理人職責範圍」和「你可以向一戶一社工反映」,到後來更「當聽唔到,完全冇回應」。他質疑,合安作為屋苑管理人,理應了解並交代屋苑公用範圍為何被封、由哪個政府部門負責、各樓宇斟查報告等,因為這些都涉及住戶利益。

他又形容,去到會議中段,合安物業服務總監陳偉光的態度「有啲忟」,不斷說「已經答咗」,認為合安口講願意溝通,實際上予人感覺「呢單嘢唔係我跟開」。他嘆,最初對業主大會的期望是讓居民有機會聚首溝通、表達意願,合安最後卻取消部分議程和將居民分散到四個地區場地:「香港盛事經濟隨時幾萬人一個show,你同我講話二千幾人(一個場地)容納唔到,接受唔到囉。」
不過,林先生仍期望合安能在8月中舉行下一次業主大會,因8月尾就是賣樓死線,他認為業主應在有充足資訊和時間的情況下,決定是否賣樓:「賣樓係重大決定,但場內好多居民都話,好多決定要急住做、逼住做,用佢講法(咁樣)係唔理想。」

黃小姐
居民坐足六小時仍無解答:無奈、疲累
宏志閣業主黃小姐被分派至天水圍會場,並被抽中發問。她於會上問及上樓安排,質疑為何宏福苑,尤其是宏志閣居民在樓宇全無損毀情況下至今仍無法回家。管理屋苑的合安代表律師回應時表示,屋苑現時仍由政府管理且未解封,當局稍後會作報告。
對於管理方的回應,黃小姐直言感到無奈與疲累,形容今日的會議根本無法提供實質資訊。她批評合安一直在「遊花園、答非所問」:「我坐咗六個鐘之後,都要諗究竟佢講咩呢? 好似係答冇、又唔係答有,但應該係答冇嘅。呢個係我覺得好攰,聽完成個會之後,我覺得我得唔到任何答案。」
經歷全日會議,她諷刺指唯一清晰的事,就是看穿了合安迴避的態度:「就係我見到當佢唔答某啲嘢,或者喺度重複遊花園嘅時候,我就知道嗰條問題佢未必可以答到。我清晰嘅事係,我知道我下次再問,可能佢都唔會俾到任何答案。」

四場地遙距開會 被批安排混亂削發言權
此外,黃小姐亦批評今日的業主大會安排「非常混亂」,對合安將居民分拆至四個不同場所、並以遙距視像方式開會的安排深表不滿:「我未試過開一個EGM,係要對住個mon,睇住主席大會講或者討論嘅。」
她指出,此安排阻礙居民向大會主席即時反映意見,所有訴求必須經由現場職員中轉。然而,現場職員並未發揮溝通橋樑的作用,「變咗好多時候我哋所有嘅訴求、或者有啲好細微嘅情況,譬如話想睇清楚個mon, 或者想問清楚少少嘢,都係冇人處理我哋」,令居民在大會中形同被孤立。

關女士
居民憂下次開會於賣業權期限後
宏泰閣住戶關女士獲派到華貴邨社區會堂,不過她在最後數個議題點票前便提早離場,她不滿業主大會無法解答居民疑問,批評合安「問非所答」,「所有會開完都係一樣,答咗等於冇答」。她又認為合安推卸責任,無法給予居民交代,「個波踢嚟踢去,完全唔係我哋想要嘅嘢」。
她又擔憂,所有問題都在居民8月31日賣業權的限期過後才會有答案,屆時若果居民已經出售業權,將無權出席下次業主大會,「如果我哋賣咗所有嘢,都唔關我哋事㗎啦,咁有咩意義啫?冇意義。」她又稱:「所有報告都係之後先出,咁我哋都唔係業主啦,同我哋有咩關係呀?」

Kitty
居民批大會耍太極、兜圈
宏泰閣住戶Kitty亦提早離場,她對大會無法解答居民問題感到「好勞氣」,「喺到耍太極,好多問題都答唔到我哋!」她最希望能夠獲妥善安置,並指現時政府提供的選項都不合適,單位大小相比起宏福苑居所相差甚遠,賠償金額亦不足以購買同等大小的單位。她指,出售業權的限期是下月31日,但保險的評估結果則在限期後才公佈,「咁出咗個報告,保險都唔關我哋事啦。」她表明暫時不會簽署業權收購書,以免之後無法再就宏福苑事宜表達意見:「如果簽咗乜都唔關我事,我上樓都冇份。」她提到,政府曾說會為收購宏福苑剩餘業權立法,她說:「我唔賣個業權俾你,咁使唔使坐監呢?」

陳先生
有人提早離開,有人留到完場,不過感受一致。代表居於宏建閣的父母、出席業主大會的陳先生完場後同樣向記者表示,本來對大會也沒有任何期望,會上亦沒有正面回答居民很多問題:「要知嘅就一早知啦,好多問題其實問完之後都係兜圈,佢都答唔到。」
陳先生在會上問及火險的賠償問題,問到如果現時已沒有重建或復修的計劃,保險公司是否不用賠償火險的20億,他形容大會的回答「九唔搭八」,「喺度遊花園,完全好似唔識中文咁冇答過!」他指,大會只回答答案較正面和沒有爭議的問題,例如解釋民事索償程序,確認如居民提出索償,律師會在訴訟前評估勝算,如居民勝出則可以向法庭申請追討對方支付訟費,「比較positive嘅嘢,就我哋問佢先答。」
陳先生又提到,有居民問及能否在8月31日賣業權限期前的一星期再開業主大會,但合安再度表示因場地問題而難以安排,已「打定輸數」未能在8月31日前再開會。他現時暫未簽署業權收購書,至於會否考慮在限期前出售業權,他則說:「到時再算,而家都係盲盒大抽獎啫嘛,唔係guarantee嘅,亦都唔係一個好大嘅誘因,令我即刻去售出一個業權。」
被問到是否滿意業主大會的安排,他指一眾居民都十分不滿合安把居民分散至四個會場,「我唔相信香港冇一個地方可以容納到2,000戶,當每一戶有兩個代表出席,即係4,000人,啟德開一個演唱會都五萬人啦係咪啊?大球場都可以容納到啦,唔一定要有冷氣啦。」此外,他提到獲授權的代表都有在早一日經電郵或電話訊息收到正式確認,但部分業主代表於到達會場後卻被「搬龍門」。他並不認為合安有協助居民,「合安應該係要協助我哋,唔係阻撓我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