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逾200戶居民聯署,要求舉行宏福苑業主大會,政府委任的管理人合安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延期敗訴。今日合安發通告,指將於7月19日星期日舉行業主大會,分四個地點舉行,分別是大埔社區中心、啟德社區會堂、華貴社區會堂及天暉路社區會堂,會議將透過轉播同步進行。合安列出的議程,亦未有按《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列出業主要求討論的議程,包括議決後續處理方案,即出售業權、樓換樓或原址重建,以及議決要求政府公開八座樓宇的完整勘測報告,和再返回單位執拾。
合安按法例,原應於6月13日舉行業主大會,不過合安在6月2日被土審處裁定敗訴後,僅指會積極籌備,最終未有於法定限期前舉行。
未按業主要求物色容納逾千人場地
事隔近一個月,合安今日發通告,指將於7月19日舉行業主大會。不過合安未有按5%聯署業主的要求,物色一個可容納1,000人的場地進行,而是分為四個場地,分別是大埔社區中心 (新界大埔鄉事會街2號)、啟德社區會堂(九龍啟德協調道3號)、華貴社區會堂 (香港奇力灣華貴邨)及天暉路社區會堂 (新界元朗天水圍天暉路)。
合安在通告中的「理據」,稱是考慮到業主居於不同地區,為便利參與,故安排上述不同場地,屆時會議將透過廣播同步進行。合安稱業主可按優次選擇三個場地,大會將根據偏好及各場地可容納人數,以抽籤方式安排。
大埔區場地僅容納350人
翻查資料,大埔社區中心可容納人數為350人,啟德社區會堂為450人、華貴社區會堂為300人,天暉路社區會堂則為450人,合共容納人數為1,550人。
四個場地中,只有大埔社區中心屬當區。翻查資料,大埔社區會堂可容納人數最大的為東昌街的450人。此外,區內一共有八個社區會堂,另外六個分別位於富亨、太和、運頭塘、大元、富善及廣福,可容納人數各為300人。
此外,合安在通告中列出的議程,亦未符合《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要求,將5%聯署業主要求的議程全部列入。
合安列出的議程如下:
1)管理人匯報與前業主立案法團之交接進度;
2)管理人匯報宏志閣情況;
3)管理人匯報管理人啟動退回大維修餘款予全體業主;
4))管理人匯報屋苑及大維修財務狀況,並議決通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核數師報告;
5)討論及管理人匯報工程保險、屋苑保險之跟進情況及進度;
6)討論及管理人匯報宏福苑與宏業、鴻毅之間的合約狀況及跟進處理;
7))討論管理人設立實體辦事處的建議,以協助處理宏福苑業主的查詢; 8)討論及議決兩個月內舉行下次業主大會;及
9)其他事項。
消失的議程如下:
1)要求政府允許多次返回單位收拾物件,並交代餘下物件的處理方案
2)於業主大會舉行後一星期內,要求政府公開全苑8幢樓宇完整勘查報告,並公開予全體業主
3)討論宏福苑後續處理方案,並授權管理人向政府交涉和申請相關支援,並向全體業主匯報(投票選項如下:A.售賣業權予政府 B.參與政府樓換樓計劃 C.原址重建或重置)
合安在通告中稱「上述議程項目已按涉及業主共同權益的事務,及與屋苑公用部分的控制、管理及行政相關事宜,作最終定稿」。
不過根據民政事務總署的《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指南,答問第116條清楚說明,「管委會主席在不少於5%的業主要求下召開的會議,議程應由管委會主席決定,當中應包括要求召開會議的業主指明的所有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