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火災後發生後4個月,聽證會召開,種種證據如狂風掃落葉盡現眼前。黑幕的廣度深度令大眾嘩然,旁聽者氣憤難平。有記者問曾任法團委員的江祥發會否覺得荒謬,他語氣平靜:「無啦,一早知」。「一早知」,是因為天價圍標、易燃棚網、工人食煙、發泡膠封窗等問題,居民早已大聲疾呼許多遍,卻一直被有系統地無視。
在剛過去的周一,既是宏福苑居民事隔五個月的上樓日,也是江祥發以證人身份作供的日子。他事前接受《獨媒》訪問,談及選擇作證的想法。在火災失去了愛犬與法團戰友後,他如今最大的心願,是獨委會能幫居民取回公義,還死者一個公道:「唔好冚住(有所隱瞞),全部都要公開透明」。尋公義的路上,或許遇到不少阻礙,例如被指身為法團委員卻監管不善在火災有「共業」、爭取業主大會被「扣帽子」,他用座右銘自勵:「你做就一點希望,你唔做就係絕望」。

聽證會首日,江祥發在會後接受記者訪問。
21歲置業住到65歲 火災中失愛犬與戰友
今年65歲的江祥發,1983年購入宏福苑單位後,居住了44年,直至火災發生。
1983年,江祥發才21歲。放在今日來看,如此年輕就買樓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江祥發解釋,自己成長於單親家庭,從小刻苦,會做暑期工賺錢。而他選擇在宏福苑置業的原因,與不少居民相似——地理位置方便,環境也舒服。從事室內設計的他,自己佈置和設計單位,結婚生子後繼續住在宏福苑,還養了一隻小狗。
火災那天,江祥發外出了工作。大概下午2時45分,有街坊告訴他屋苑火燭時,江最初以為是普通單位失火;但十多分鐘後,街坊再致電給他:「隔離嗰棟都著埋火喎!」江心想:「哇,咁快,唔係好耐咋。」沒多久,妻子也打電話給他:「三棟樓著曬火喎!你快啲坐的士返去睇睇先!」
江祥發於是放棄見客,趕回大埔:「跟住就睇住一棟棟咁燒。」看著火海,他當時心裡不斷想為什麼:「點解得三兩條水喉,點解冇其他方法救火 ?點解場火不斷快速蔓延?」他形容,眼前的棚網就像蠟燭和炭精的混合體——膠造的網被大火燒溶、一滴接一滴掉落,然後在掉落的位置起火。
江祥發和妻子住在宏仁閣。他自言兩人算幸運,火災當日不在家中,不用逃生也沒受傷;不過他們的愛犬被消防員救出後,最後還是離世了。江憶述,他當日到達現場後,宏仁閣仍未被波及,可以搭升降機上樓,不過警員堅持不批准。事後,消防員從他的家中把小狗救出來,可惜牠已吸入太多濃煙,搶救後不治。

江一邊用手機展示小狗生前的照片,一邊憶述從前和小狗相處的日常。他說,自己每天早上都會整早餐給小狗吃,晚上回家後小狗會伏在他的心口,要他撓癢。
12月尾至1月初,江祥發去了很多街坊的喪禮。其中一次他特別傷感的,是前法團成員K(化名)及其兒孫的葬禮。「入到去靈堂,見到三副棺材,一副好細嘅粉紅色,另外兩副大嘅棺材。」江祥發說,他和K相識多年,兩人都認為宏福苑過往的法團透明度低、又以蛇齋餅粽操控選票,所以一直關注屋苑事務,也曾一起參選法團委員,可惜一直未能改選,直至2024年出現大維修爭議。
關注屋苑事務多年 盼向年輕人作榜樣
據宏福苑法團的網頁資料,導致火災發生的3.3億元大維修方案是於2024年初在業主大會獲通過。同年4月,第11屆法團主席鄧國權與大維修承建商「宏業」簽署合約後,法團在5月尾迎來換屆選舉。不少已連任數屆的法團委員「冧莊」,但新一屆法團的參選人數不算多,江祥發終在無競爭下自動當選,躋身法團。
江祥發說,他多年來至少五、六度報名參選法團,但屢試屢敗。他解釋,不願放棄是希望以身作則,「做一個Role Model俾啲年輕人睇,可唔可以關注吓自己屋企?」江祥發當選不久,法團向宏福苑業主要求收取15至18萬工程集資費用,引起業主嘩然;9月,業主收集5%簽署召開特別業主大會,推翻法團。
江祥發記得,開大會那天橫風橫雨,但很墟冚。推翻舊法團後,業主當場選出接任委員,包括接任主席的徐滿柑,江祥發則連任委員。不過他批評,舊法團沒有向新一屆交接任何資訊,「我哋自己慢慢自己喺度摸,問管理處攞文件。」

江提到,當選法團委員後曾舉辦慶祝萬聖節、中秋節猜燈迷等活動,吸引不少住戶一家大小落樓玩遊戲:「做少少嘢其實唔係好多錢,但已經可以令小朋友好開心,個個都唔願走。」
嘆不知實情難監管 曾開會投訴、電郵政府「唔好話我哋冇做嘢」
火災發生後,部分居民質疑新一屆法團管理不善,同樣要負上責任。江祥發直言:「我又唔好話我哋冇責任,但要知道咩情況,我哋先可以去監管。管理處又唔話俾我聽佢閂咗個消防總掣,唔通我每日都去 check個消防掣得唔得?打爆佢睇吓咪 activate咗?」
他又稱,曾被居民當面批評「點解你唔俾個法團戶口(資料)我睇?」江跟對方說,業主可以自行到管理處查看:「我唔係你私人秘書嘛,我serve所有嘅業主㗎,1984個業主有唔同要求,我係咪要去做 1984件事去 please佢哋?」
大維修工程進行期間,有居民多次投訴工人食煙,並質疑棚網是否防燃。江說,他與工程顧問鴻毅開會時,曾要求對方監管食煙問題,並提出罰款、設立容許食煙的指定休息區、加強工人培訓等方案;事後,鴻毅曾以短訊向法團交代,已向吸煙工人罰款,「有實行一兩次,我唔知係咪做戲啦」。

2024年9月至10月初,有宏福苑居民拍攝片段,指封窗的發泡膠是可燃物件。法團向宏業反映後,宏業解釋指已用煙頭進行測試,未有導致發泡膠燃燒,但指如果明火持續燃燒則另作別論,而法例沒有定明不能使用相關物料。
江又指,既然法團已付錢聘請顧問公司和管理處,自然會要求他們幫忙監管:「我請你去幫我監管,咁你嘅職責係咪應該去處理?呢點解要歸納為我哋業委責任?」、「成百個工人,我點控制到佢哋?我又上唔到天台,又落唔到去光井⋯⋯我哋開會有講(投訴不要吸煙),我哋有報政府,罰錢又試過,我哋有做嘢。唔好話我哋冇做嘢,我哋已經盡咗力。」
至於棚網安全性,江稱自去年9月超強颱風樺加沙襲港後,他曾多次詢問鴻毅是否已修復好棚網、有沒有防燃證書等。不過,「問咗兩次,佢都未俾我」,江遂在10月致電 1823促政府跟進。據獨立委員會聆訊資料,江向相關部門表達關注後,房屋局轄下的「獨立審查組」於10月28日前往宏福苑巡查,但就預先向鴻毅透露該日會巡查。10月28日的巡查完成後,屋宇保養測量師劉嘉敏回覆江祥發,稱已指示承建商要盡快修復因颱風而受損的棚架及棚網,並由合資格人士檢驗及簽發證明,以證實棚架安全。

盼看勘察報告解惑 澄清與「天價合約」無關係
火災過後,政府以情況複雜、一般法團管委會未有能力處理為由,解散宏福苑法團,並委任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管理人。不過,合安自1月接管法團後,一直未有召開業主大會。江祥發遂在3月向特首發出公開信,獲約兩成業主聯署,要求督促合安召開業主大會,釐清居民對多項屋苑事務的疑問,包括保險賠償、大維修工程、財務帳目、勘察報告及善款安排等。
林林總總的問題當中,江祥發最關注的是住屋問題:「政府點解要用善款買業權?點解要我哋 6月 30號前簽臨時買賣合約?(宏建閣)一個單位損毀,點解要拆?」他指要看過勘察報告,才能得知當局為何指受災樓宇不適合居住:「石屎強度係點、鋼筋有冇事、復唔復修到,攞去邊間公司化驗啊、邊個撰寫個報告?都應該詳細交代。」
但合安在4月初回覆江祥發稱,因其提供的資料未能符合相關法定要求,現階段不會安排業主大會,但會籌備簡介會,匯報各項工作進度及其他事宜;民政事務總署則稱收到個別業主的投訴,指所謂聯署缺乏核實機制,可能涉及冒簽、濫用個人資料等,已轉交執法部門及法定機構調查跟進。
網上亦出現針對江祥發的抹黑。有帖文指控他是前《蘋果日報》記者,又質疑他曾與鄧國權等上屆法團委員共事,質疑他有份推進3.3億元的大維修方案。江祥發嘆,他既從未任職《蘋果》,也與3.3億元方案無關係:「佢哋四月簽合約,我5月先上莊(成為法團委員),我完全唔知,合約都未見過。」

翻查宏福苑法團會議文件及網上資料,鄧國權是在2024年4月16日與大維修承建商宏業簽約,而法團換屆選舉的參選名單在5月公佈,「江祥發」的名字至6月中才首次出現在法團會議紀錄。

2024年5月宏福通訊
仍盼取回公義:「還死者公道,唔好不明不白」
就火災引爆的種種制度問題,獨立委員會現正召開聽證會聆訊,至今已傳召多個涉事單位作供,包括承辦商、物管人員、消防和警察等等。江祥發與前法團主席徐滿柑亦先後於聽證會上作證。江說,因得悉有義務律師願意幫忙,一眾前法團委員主動申請成為涉事方,可以旁聽整個聆訊經過。與許多旁聽街坊一樣,他期望所有涉事者和政府部門都會出席聆訊及作供,協助找出起火原因,涉事者亦會為事件問責,「攞得返公義」。
但江同時感嘆,168名死者已逝,負上責任不過是「過去式」:「但冇理由(承建商、工程顧問等)將間公司執咗就算,唔想再有下一個(屋苑)重蹈覆轍。」他坦言,簽下3.3億元大維修合約的舊法團中,大部分委員都是退休人士、師奶、司機等無工程背景人士,不認為他們有能力應付;而就算舊法團被推翻後,新上任的委員也不是每一個都有工程背景,不可能整天質疑承建商或工程顧問:「好似你請咗個私人健身教練,佢叫你點做,你都跟佢(指示)做啦。佢係專業,你去挑戰佢?」
他認為,政府應檢視現行屋苑大維修處理方式,例如當局可以委任認可人士(AP)、獲授權簽署人(AS)、特許工程師(Chartered Engineer)等人士協助法團:「邊啲物料防水,居民真係唔識,要靠有工程背景、做地盤嘅街坊幫忙和分享。」
由簽約大維修、投訴無門、發生火災、災後還要面臨無理指責和安置問題……如今到了這地步,對江祥發來說,怎樣才算取回公義 ?他頓了一頓:「全部資訊公開透明,字眼要清晰,還死者公道,唔好不明不白。唔希望好似南丫海難咁,最終13年之後先至完成死因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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