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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5.16前須打三針才可上班 無法上班或視作曠工

公務員5.16前須打三針才可上班 無法上班或視作曠工

(獨媒報導)政府在2月16日推出辦公室疫苗通行證,所有公務員都要打最少一針才能上班。隨近日不同部門陸續出現確診,公務員事務局再收緊安排,宣布在4月1日前,必須打兩針才可進入政府大樓及辦公室,到了5月16日,公務員需打齊三針才可以進入政府辦公室。

政府早前宣布推出全民疫苗通行證,要求在6月底才前市民要打齊三針,才符合通行證要求。至於今日公布的公務員版的疫苗通行證,則早一個多月實施。

公務員事務局近日修訂安排,要求除持有有效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證明健康狀況不允許打針的政府僱員外,所有因工作相關目的進入政府大樓及辦公處所的政府僱員,均須於4月1日前打完第二針;並於5月16日前,或於打第二針後八個月內打第三針新冠疫苗,才可進入有關政府場所。

早前訂下的指引,如果有政府僱員不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因而無法返回工作地點,將按情況可能被視為無故缺勤,會被紀律處分,最嚴重處分是革職,這項措施同樣適用於新修訂疫苗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