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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倡政府放寬照顧者津貼申領門檻 定義延伸至兒童

團體倡政府放寬照顧者津貼申領門檻 定義延伸至兒童

(獨媒報導)勞工及福利局早前委託理大顧問團隊進行「香港長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的需要及支援顧問研究」報告(照顧者研究),在六月公布結果,報告提及11項建議。「照顧照顧者平台」周四(7月7日)舉行聯合記者會,批評報告的建議僅為原則性,亦未有訂立建議實施時間表。有照顧者訴說目前試驗中的照顧者津貼申請門檻高,亦以「雙重津貼」為由,拒絕向正領取其他福利的照顧者批出照顧者津貼,而政府對照顧者的定義亦狹窄,未有包括兒童照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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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委託理大顧問團隊進行「香港長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的需要及支援顧問研究」,在6月9日公開報告,報告提出11項建議。11項建議包括提升照顧者認識資訊、善用現有服務;鼓勵非政府機構等建立資訊平台;為照顧者提供培訓及介入服務;促進家庭為本及朋輩支援;締造照顧者友善社區;推廣照顧者友善的工作環境;建立照顧者自我評估工具;識別高危照顧者;提升照顧者對輔助科技的認識;加強暫託服務以及提供合適的服務、社區券及現金的組合以支援照顧者。

「照顧照顧者平台」周四舉行記者會回應,平台代表鍾世昌形容報告已屬「得來不易」,惟報告只提供原則性的政策建議,未有訂立任何實施建議的時間表。平台另一名代表鄧穎怡指,報告顯示政府過分依賴商界及社福機構,未有承擔作為政策制訂者的責任,批評報告未有吸納民間團體意見,同時亦不符照顧者為本的原則。

鄧穎怡
鄧穎怡

平台建議擴闊照顧者定義至兒童照顧者

研究報告中照顧者定義僅限為患有疾病、殘疾、身體機能退化、精神健康問題、末期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照顧需求的人士,以及持續及定期地提供無償照顧或支援的人士。平台認為定義過窄,將兒童照顧者納入支援對象之一。

目前關愛基金推出多個照顧者津貼試驗計劃,包括「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試驗計劃,及「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不過有照顧者認為申請門檻高。

行動不便的80歲李伯,同時要照顧70多歲、患有長期病患的太太,屬「以老護老」的照顧者。李伯稱自己有領取長者生活津貼,雖然「未聽過有照顧者津貼」,但遭社工告知因自己有領取高齡津貼而不符照顧者津貼的門檻。

李伯
李伯

小腦萎縮患者、照顧者嘉儀表示,自己需照顧同患有小腦萎縮症的父親。本身有領取傷殘津貼的她,曾獲邀領取照顧者津貼,惟向社工查詢後才發現因正領有其他津貼而不符資格,形容心情「好似由天堂跌落地獄咁」,認為政府對照顧者身份未有足夠認同。

嘉儀
嘉儀

兒童照顧者盼延伸照顧者定義

單親媽媽、兒童照顧者馨文表示,自己需要照顧一名10歲的小朋友,即使生活困苦亦未有申請綜援,希望能自力更生。馨文稱,曾嘗試在小朋友上課時間返兼職,惟遇上假期及紅日時,因為託管服務不足,自己需抽身照顧小朋友,希望政府能擴大照顧者的定義至兒童照顧者。

馨文
馨文

平台提倡以個人、社區和政策支援三層協作模式支援照顧者需要,改善現有照顧者經濟支援措施,以及推動社會大眾認同照顧者的身分。平台亦促政府容許照顧者除了領取原有社會福利津貼外,能再申請領取照顧者津貼,以減輕照顧者的照顧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