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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超支問題與制度改革建議

工程超支問題與制度改革建議

工程超支問題與制度改革建議

香港公共工程屢見超支,既影響政府財政,又削弱公眾信心。要有效解決,必須從制度層面入手,全面提升透明度與效率。本文提出四項改革建議,分別是全面採用電子投標系統(e-tendering)、合理工期規劃與合約管控、全面推行建築信息模型(BIM)、以及建立電子支付系統(e-payment)。以下逐一詳述其具體做法與制度設計。

一、全面採用 e-tendering system

電子投標系統的核心在於「透明」與「公平」。目前香港的公共工程招標流程仍存在大量紙本文件、分散平台及人為操作空間,容易造成資訊不對稱與暗箱安排。要真正落實 e-tendering,政府應建立一個統一的電子投標平台,涵蓋主承建商、分判商、次分判商及所有供應商。

具體做法:
*平台設計:所有招標文件、合約條款、投標價格及中標結果必須公開,並由建築署或土木拓展署統一監督。
*數據分析功能:平台應內建比對工具,能即時比較不同投標者的價格、履約紀錄及過往表現,避免人為操控。
*供應鏈透明檔案:所有投標及中標資料自動存檔,形成完整的供應鏈透明檔案,方便日後審計與監察。
*防止圍標與串謀:透過系統自動檢測異常投標模式,例如價格過於接近或同一公司多次以不同名義投標,及早發現潛在問題。

此舉不僅提升公平性,更能降低行政成本,並為政府建立一個可持續的公共工程監管基礎。

二、合理工期規劃與合約管控

公共工程超支往往源於工期不合理,導致承建商以「趕工」為由要求加速費用。要解決此問題,必須在規劃及合約層面同時着手。

具體做法:
*專業工期規劃:政府在規劃階段應聘請獨立顧問,根據工程規模、技術難度及施工環境制定合理工期,避免「政治工期」或過度壓縮。
*加速費用限制條款:在合約中加入明確條款,只有在不可抗力(如天災)或重大公共利益下才允許加速付款。
*獨立審核委員會:成立由工程師、會計師及法律專家組成的委員會,審查所有加速申請,避免承建商濫用制度。
*工期與付款掛鈎:付款進度應與實際施工進度掛鈎,並由第三方監察,確保承建商不能以拖延或虛報進度來爭取額外資金。

透過合理工期規劃與嚴格合約管控,政府可有效降低因趕工而產生的額外費用,並提升工程的可預測性。

三、全面推行 BIM system

建築信息模型(BIM)是現代工程管理的重要工具,但在香港的應用仍停留在主承建商層面,分判商及供應商往往未能全面接入,導致資訊斷層。要真正發揮 BIM 的效益,必須建立統一平台並制定標準。

具體做法:
*統一標準與數據接口:政府需制定全港統一的 BIM 標準,並提供數據接口,確保不同承建商及供應商能無縫接入。
*獨立審核機制:設立專責機構,審查所有提交的 BIM 模型,確保其真實完整,避免「假 BIM」或僅形式化應用。
即時協調與 clash detection:透過共享平台,設計與施工團隊可即時協調,提前發現 clash element(設計衝突),減少重複施工與 abortive works。
*施工前預測問題:BIM 平台能模擬施工過程,預測潛在問題,讓政府與承建商在施工前就能制定解決方案。

全面推行 BIM 不僅能提升工程效率,更能降低風險,並為香港建立更具國際競爭力的建造環境。

四、建立 e-payment system

工程款項支付透明度不足,往往導致層層剝削或拖欠供應商款項,進而影響供應鏈穩定。要解決此問題,必須建立電子支付平台,確保每筆款項可追蹤。

具體做法:
*平台設計:所有工程款項必須透過電子支付平台進行,涵蓋主承建商至最末端供應商。
*監管機制:平台由建築署或土木拓展署監督,並設有即時支付追蹤功能,確保每筆款項透明可查。
*資金流報告:政府可要求承建商定期提交資金流報告,並由獨立審計機構核查。
*保障供應鏈穩定:透過即時支付與透明監管,避免拖欠或壓價,保障分判商及供應商的利益,提升整體工程效率。

此舉能有效防止「層層剝削」現象,並重建供應鏈信任,確保公共工程能在穩定的財務環境下推進。

結論

透過 e-tendering、合理工期管理、全面 BIM 及 e-payment 四大措施,香港公共工程可望大幅減少超支,提升效率與透明度。這些制度改革不僅能改善財政管理,更能重建社會對政府工程的信任,並為香港建立更具國際競爭力的建造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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