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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脫班率」與市民認知脫節 運輸署:如持續「班次不準」會作適當跟進

巴士「脫班率」與市民認知脫節 運輸署:如持續「班次不準」會作適當跟進

【獨媒報導】運輸署目前計劃專營巴士的「脫班率」,以一個時段內的班次數目計算,如巴士公司在該時段的班次未按原定時間開出,但在稍後時間補回班次,則不當作「脫班」,只視為「班次不準」。運輸署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指,一般而言「脫班」對乘客影響較大,至於「班次不準」,署方未有計算比率,但指如情況持續出現,會與巴士公司作適當跟進。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在立法會提出書面質詢,指專營巴士的脫班問題愈來愈嚴重,問及運輸署對「脫班率」及「延誤率」的定義,以及相關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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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頌雄(資料圖片)

運輸及物流局回覆表示,每一條專營巴士均有一份有運輸署發出的服務詳情表,列明巴士班次。就巴士服務「不穩定」,署方稱可歸納為「脫班」及「班次不準」,前者是指沒有開出訂定班次,後者則指是提早或遲於原訂時間開出。運輸署表示成因眾多,包括車程、車輛故障、人手調配,以及部分巴士公司無法控制的情況如惡劣天氣、交通擠塞及突發路面事故。

署方指一般而言,「脫班」對乘客影響較大,故評估服務時以「脫班率」為主要指標,計算方法是班次佔一個時段內服務詳情表訂定的班次總數計算。至於「班次不準」,運輸署指主要是行車時間不穩定引起,署方未有計算相關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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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頌雄在質詢中要求提供今年1至6月各路線的脫班率,不過署方指各巴士路線有不同營運模式,脫班率數值亦視乎路線訂定的班次數目,稱「不宜公開逐一比較」,只提供整體數字。其中新巴居首達4.5%,九巴居次為2.6%,城巴港島及過海專營權達2.4%,嶼巴最低,只有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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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文件截圖

署方重申已按申訴專員公署2014年提出的建議,要求專營巴士公司對脫班成因作更詳細分類,並將脫班率分拆成不同時段計算。對於脫班率高的路線,並會視乎持續性及嚴重程度發出警告信,署方指在2019年至2023年6月間,平均每年向巴士公司發出約400封提示信或勸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