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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金巴」散工 涉疫情期間向兩內地客索千元助登車

廉署起訴「金巴」散工 涉疫情期間向兩內地客索千元助登車

【獨媒報導】廉政公署周三(3日)起訴一名港珠澳大橋穿梭巴士,即俗稱「金巴」的散工,控告他涉嫌於去年疫情期間、農曆新年除夕前向兩名內地旅客索賄1,000元,協助二人登車由香港返回珠海。他獲廉署准予保釋,下星期一(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吳光龍,現年35歲,為港珠澳大橋穿梭巴士(香港)有限公司(港珠澳巴)時任散工,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以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廉署指,案發時「金巴」因應內地防疫措施,每日只可接載特定數目的乘客由香港前往珠海,乘客亦必須持有網上實名預訂的當天有效車票,才可登上「金巴」。被告負責在港珠澳大橋的香港口岸協助乘客登車,包括在登車閘口檢查乘客是否持有當天有效車票。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兩名內地旅客於2023年1月20日,即農曆年廿九深夜達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但二人未能成功購買當日或翌日的車票而向被告求助。被告涉嫌於向兩名內地旅客索取賄款1,000元,以協助二人登上一輛前往珠海的「金巴」,並涉嫌從其中一人接受賄款人民幣500元,另一名旅客則拒絕付款予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