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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公務員守則》保留「政治中立」 惟「效忠國家和特區」為必須前提

新版《公務員守則》保留「政治中立」 惟「效忠國家和特區」為必須前提

【獨媒報導】原定今年第一季完成的新版《公務員守則》,政府內部就是否保留「政治中立」有分歧,令諮詢工作要押後。公務員事務局今日公布《守則》諮詢稿,雖然仍有「政治中立」,但加入「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另外公務員不得因自己政見而選擇性拒絕、拖延或消極不執行政策,或令其他人對政府「採取不信任或敵視視態度」。《守則》又加入條文,公務員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或參與阻礙政府施政的活動」。局長楊何蓓茵指「政治中立」被曲解成「不需要支持政府」,惟如果不採用該詞,擔心反而再被曲解,故在《守則》加入「前提」。有記者問公務員不投票是否會被視為不愛國,楊澄清不投票不代表不支持政府,背後可有很多原因。

更新《公務員守則》本來是行政長官李家超去年提出《施政報告》時的其中一個KPI,亦是少數不達標的KPI,不過李家超曾解釋當局是因應其指示而再作「深入研究」,本來當局預計明年首季才推出文件諮詢,但楊何蓓茵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已經上載新版《公務員守則》的諮詢文件,並開展一個多月的諮詢期,公務員可以在明年1月19日前提出意見。她又指今早曾與四個公務員評議會代表見面,雖然對方未有具體立場,但「基本歡迎」新版《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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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安排「信念」首位

舊版《守則》有6項公務員「基本信念」,新版增至12個,放在首位的是「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其他新增信念包括「以民為本」、「效益為本」、「團隊精神」、「保密原則」、「熱心公共服務」等。

最受爭議的「政治中立」一詞獲得保留,不過該詞的意義就被重新定義。舊版《守則》指,公務員「須對行政長官和政府完全忠誠」,同樣句子在新版亦有出現,但加入大量前提,「擁護一國兩制、維護國家安全、全力協助行政長官有效施政,以及支持政府」都被列為「理所當然」的立場。此外,《守則》亦明確表示,「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別為前提」,又提醒過去有人「曲解政治中立的含意」,公務員須「有所辨識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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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處圖片

不得參與「阻礙政府施政的活動」

新版《守則》亦對公務員的態度有大量規範,列明公務員絕不能因為個人政見而「選擇性拒絕、拖延或消極地執行他們個人未必認同的政策」,亦絕不能以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令他人對政府「採取不信任或敵視的態度」。另外《守則》亦加入條文,指明在任何情況下,公務員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或參與「阻礙政府施政的活動」。

在「盡忠職守」的章節,舊版《守則》只花一段概述處理公務態度克盡厥職、公正持平以明智合理。但新版《守則》大篇幅加入公務員表達意見是規範,要求不能以「公務員」身份批評任何政府政策,亦不可「支持其他人的反對意見」,絕對不能令市民質疑特區政府。

提醒網上「個人行為」

另外新版《守則》亦規範公務員以「個人身份」表達意見,訂明發表意見或進行活動時,須避免令人誤會其意見為官方立場,或誤以為政府「容忍或支持他們的活動」;亦不應令社會質疑他們執行職務時是否不偏不倚。《守則》亦特別提醒公務員的「個人行為」容易令人聯想到公職,職位越高越須提高警惕,《守則》指出社交媒體廣泛應用,如行為有不當之處,會令人懷疑其忠誠及私德,進而質疑他們是否有資格或適宜繼續執行政府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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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何蓓茵

從事工會爭福利「呢方面無問題」

有記者問公務員今後是否不能參與工會或示威活動,楊何蓓茵指工會活動主要目的是為會員爭取薪酬及職安福利,「從事呢方面無問題」,不過若涉及其他政治民生議題,如某人表明公職身份,則不得批評政府;即使以個人身份,亦要避免令人誤會其言論是官方意見,或令人質疑他履職時能否不偏不倚。

至於如何確保公務員在網上言論符合《守則》?楊何蓓茵稱「唔會要求私人生活畀我哋檢查」,但會在收到投訴後採取行動,並向涉事公務員開展紀律聆訊。在懲處方面,楊表示會考慮多一項「明知故犯」因素,「守則已經說明,佢地明知架喇,仍然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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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參加撐政府活動

楊何蓓茵澄清公務員並非全無個人空間,「唔係完全無空間表達意見」,只是以個人身份表達意見時須遵守《守則》。

有記者問公務員參與支持政府的集會會違反《守則》?楊何蓓茵重申以公職身份行事不得批評政府,若是支持政府,「公職已經係支持緊,如果私人空間都要支持政府,佢有佢嘅空間去做」,她提醒仍要遵守《守則》。

至於為何保留「政府中立」,楊何蓓茵表示在2019年有公務員曲解「政府中立」為不需要求持政府。不過在聽取「很多意見」後,認為若不採用該詞,反而再有機會被人曲解,考慮後決定保留,但設下「支持行政長官」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