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森(資料圖片)
【獨媒報導】警方國安處先後搜查多間獨立書店,指涉嫌干犯「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重申不設禁書名單,指當局針對的是書籍內容,而不是書名,指書商有責任確保出售的書籍不犯法。基督教團體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撰文,反駁鄧炳強的說法,指書店店員和老闆沒能力看完每本書每一句,認為出售未被法庭裁定觸犯法例的書是正常不過的事,本港報刊和書籍亦從沒有必須事先送檢規定,「這就是真正的言論和出版自由」。他更斥責當局,不公布禁書名單是濫權、破壞法治精神行為,強調「法律不是用來對付市民的工具,而是令市民有法可依、清楚知道甚麼是犯法的行為而毋須猜想,因為法律沒有禁止、法庭沒有判罪的行為不應視為犯法」。
蔡志森昨日以「法治社會的莫須有罪名?」為題,在明光社社交網站撰文,他先談到在遭國安處搜查後,日前宣布在租約期滿後結業、開業50年的田園書屋,指逛書店幾乎已是過去半個世紀的生活習慣。他表示,縱使買書的數目愈來愈少,但仍有留意新書的嗜好,認為閱讀不同立場和觀點的書籍,才能建立個人的批判思考能力。
他續稱作為機構總幹事,會特別留意一些與其立場不同、甚至惡意批評我們的書刊和網上資訊,因為透過對批評意見的反覆思考,才有助釐清和鞏固自己的看法。
在文章中,蔡志森認為「真金不怕洪爐火」,指假若被人批評幾句便擔心會因此而啞口無言,「甚至倒台而要禁止的」,恐怕本身亦已有很大的問題,甚至可能是作賊心虛,「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惟有經過被人反覆的批評以及自身的不斷反省和改善,一個人、一個機構、甚至一個社會和國家才能不斷進步」。

明光社帖文
引用鄧小平說話「共產黨是罵不倒的」 一國兩制50年不變底線是言論自由
他更主動談及政治,引用已故前中共領導人鄧小平的說話,指「共產黨是罵不倒的」,認為在一國兩制,要令人相信香港現有制度「真的是50年不變」,底線便是言論自由,市民不需要為發表個人意見,擁有並沒有被法庭裁定觸犯法例的書刊而擔驚受怕,做生意的有清晰的法律可以依據。
蔡志森認為,不是單憑個別官員或執法人員的看法,而決定一些行為和言論是否犯法,「更不能以莫須有、不公開的原因隨意拘捕和指控一些人、以及查封相關的財產、禁止某些未證明觸犯法例的商品或商業行為」,否則難以令人相信本港仍是講求法治而非人治、重視人權和言論自由的自由港。
除了獨立書店被搜查,兩間老牌獨立書店樂文書店、榆林書店,亦遭貿發局取消香港書展參展資格。被問到當局會否設立「禁書名單」,鄧炳強早前稱,當局針對書的內容,書商有責任確保出售的書籍不犯法,等於食肆會確保出售的食物不會令人食物中毒。

資料圖片
反駁鄧炳強說法 指書店沒能力看完每本書每一句
蔡志森在文章中反駁鄧炳強的說法,指作為書店店員和老闆,「誰也沒有能力看完每本書的每一句」,因此出售未被法庭裁定觸犯法例的書是正常不過的事,而本港報刊和書籍從來沒有必須事先送檢的規定,「這就是真正的言論和出版自由」。
他表示,出版和銷售的人的法律責任是按照過往法庭的判例把關,例如何謂淫褻或不雅、誹謗、侵犯版權等等,明言「如果執法人員認為有關人士真的觸犯了法律,請公開表示檢控的原因,莫須有的罪名只是封建時代逼害異見人士的工具,不是文明社會應有的做法」。

鄧炳強(資料圖片)
斥不公布禁書名單是濫權、破壞法治精神行為
在文章末段,蔡志森認為,本港絕大部份市民皆奉公守法,「不能以有少數人曾經或有可能犯法而剝奪所有人獲得法律合理保障的機會」。他斥責當局,不公布所謂禁書的名單和禁止的理據是濫權、破壞法治精神的行為,「法律不是用來對付市民的工具,而是令市民有法可依、清楚知道甚麼是犯法的行為而毋須猜想,因為法律沒有禁止、法庭沒有判罪的行為不應視為犯法」。
他最後更指出,法律更重要的是要約制政府和執法人員的行為,不能隨意以人治代替法治,以莫須有的罪名打壓異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