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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庭萱認酒後駕駛候判 FB發文反擊稱非「拒絕吹波波」

朱庭萱認酒後駕駛候判 FB發文反擊稱非「拒絕吹波波」

【獨媒報導】藝人朱庭萱在今年初酒後駕駛,撞傷一名菲律賓男子,被控不小心駕駛罪和拒絕提供呼氣樣本罪。她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案件在今月28日判刑。朱庭萱今早在 Facebook 發文反擊,辯稱其被控的是「沒有提供呼氣測試樣本」,而並非「拒絕吹波波」。

朱庭萱又「解釋」指案發當晚:「除了第一次細機讀數成功外,之後多次努力嘗試吹大機卻未能成功。以上全部有口供有証據支持!」

一直高調撐警的朱庭萱,亦在帖文中特別強調,自己一向支持警察執法。她承認在事件中犯錯,遂已直接認罪,又稱自己「有錯就認勇於面對,支持配合警察執法」。

控方揭有三次同類定罪記錄

47歲的朱庭萱被控今年1月28日,在灣仔道及天樂里交界不小心駕駛,和在作檢查呼氣測試時,酒精比例相當可能超過訂明限度,及後被要求提供兩份呼氣樣本作供認可呼氣分析儀器作分析時,無合理辯解而未有提供樣本。控方在庭上指,朱庭萱有三次同類定罪記錄。

辯方在庭上求情時表示,朱庭萱在數年前已離婚,需獨力撫養8歲兒子,及年紀老邁的父母,其每月收入2.5萬元,主要從事股票經紀的工作,並會兼任主持及編輯。

辯方又稱,朱庭萱熱心公益及愛護動物,在事發當日原本堅持不喝酒,但在朋友的邀請下喝了三杯,表示已深感後悔,及參與戒酒課程和出售座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