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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查票竟跪頸 青年擬索償惟申法援被拒 「我淨係想港鐵道歉」

港鐵查票竟跪頸 青年擬索償惟申法援被拒 「我淨係想港鐵道歉」

(獨媒報導)一名患強迫症、持殘疾人士登記證的青年去年在港鐵杏花邨站,以殘疾人士八達通出閘時,遭最少5名職員截查和按地制服,青年更被跪頸,需住院11天。受襲青年被控告襲擊港鐵職員,法庭早前裁定他罪名不成立,但因損毀職員的眼鏡,刑毀罪成罰款。裁判官在判詞狠批港鐵職員以「不堪」手法制服,亦指《港鐵附例》無賦權職員可用合理武力。青年早前擬向港鐵提出民事索償,但申請法援遭拒。歷經案件龐大壓力後,他透露已對是否繼續索償抱有疑問,但對事件仍未釋懷,「我淨係想港鐵道歉」。

《獨媒》在判刑後,先後向港鐵及多個部門查詢對案件的態度,包括港鐵會否向青年道歉,以及會否處分涉事職員;勞福局及運輸署會否譴責港鐵職員跪頸行為,結果全部無回應。曾在港鐵任職的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表示,不排除港鐵內部尤其是前線職員,與法庭理解的《港鐵附例》有所不同,前線或「覺得自己有權咁做」,以為在必要條件下就能使用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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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拿手機拍攝 職員阻撓釀衝突

根據審訊案情,事發於2021年4月16日,被診斷有思覺失調及強迫症、持殘疾人士登記證的青年林士深在上班途中,於港鐵杏花邨站被查車票,他欲拿起手機拍攝,即遭港鐵職員阻止,最少有4名職員將他按地制服,更有職員用膝跪壓頸的方式對付。青年反抗下打傷了數名職員,循網上網片可見,林士深躺在地上激動大呼:「我有俾錢㗎!」

裁判官曾宗堯本月12日就案件作出裁決,青年林士深面對的襲擊傷人罪全部不成立。裁判官指4名港鐵職員證供存有矛盾,對案中關鍵情節有隱瞞,最終信納林士深的行為出於自衛掙扎。曾官又狠批港鐵職員人多勢眾,按壓青年在地上的手法「不堪」。不過因為損壞港鐵職員的眼鏡,曾官則裁定有罪,要罰款2,500元及向事主賠償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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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影片截圖

裁判官勉勵要接受案件已完結

辯方在庭上求情時透露,被告因案件而失去理想工作,對此感到後悔;事後亦有定期會見社工,沒有因病自暴自棄。裁判官曾宗堯最後寄語林士深已發生的事「無法好似時光機返轉頭」,他要接受案件已完結。

林士深早前擬向港鐵提出民事索償,但申請法援遭拒。歷經案件龐大壓力後,他透露已對是否繼續索償抱有疑問,但於事件仍未釋懷,他表示:「我淨係想港鐵道歉」。林又提到,去年有網民發動去信投訴港鐵,港鐵公司回覆指林士深對港鐵職員「作出激烈反應」。林士深認為裁決是對他的平反,強調港鐵職員步向他時,其反應平靜,沒有任何激烈反應,後來的掙扎屬自衛。

港鐵無回應會否道歉 勞福局無譴責

不過港鐵會否就事件道歉?會否對涉事職員進行處分?《獨媒》在判刑後向港鐵查詢,僅獲回覆指「將認真研究判詞」,並指查票「以確保乘客及員工的安全為首要考慮」,沒有提及道歉或處分,即使再追問,港鐵僅表示沒有補充。《獨媒》亦向有責任保護殘疾人士福祉的勞工及福利局查詢,問局方會否譴責港鐵職員對持殘疾人士登記證人士的跪頸行為,同樣未獲回應。運輸署亦沒有回應是否接受港鐵職員在查票時的跪頸行為,僅指查票工作是營辦商的日常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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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張欣宇

張欣宇指前線或「覺得有權咁做」

曾任職港鐵的張欣宇表示對案件有深刻印象,案發時「好出名」。今次裁決,他認為反映前線對《港鐵附例》的理解與裁判官有偏差。他指《港鐵附例》其中一條提及,若有人違反了附例,職員能使用「合理武力」將該人移離鐵路處所。他認為確實港鐵內會理解成若有人違例,在必要的條件下就能使用武力:「唔排除有啲唔同部門又好、唔同同事又好,大家理解係唔同,覺得自己有權咁做」。他又表示按其理解,查票職員接受的培訓主要圍繞如何處理突發情況或自衛,焦點未必放在「使用武力制服人」。

張欣宇續指,現時鐵路有警方巡邏及駐守,若遇上需要使用武力的情況,「其實最好都係交返畀警方去處理,啫係呢個會比較清晰啲嘅」。

至於港鐵是否應該道歉,他指港鐵應「坦誠啲有個態度」去表態,並期望港鐵以本案作為案例培訓,「話畀大家(職員)聽,其實咁做係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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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

狄志遠:壓頸不能接受 可錄影毋須即場衝突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則認為, 職員壓頸手法「不能接受」,質疑職員未獲授權使用武力制服,「如果涉及好難管理或者好難處理嘅(個案),咁你咪報警囉⋯⋯好明顯權力嚟講,港鐵職員係冇可能用暴力對待乘客或其他市民」。

他稱事件源於港鐵職員培訓不足,即使精神病患者外貌上或較難分辨,但循溝通對答,應能了解精神和情緒狀態。他又同時稱明白港鐵職員難處,但若因為查票而帶來社會衝突,「我覺得係得不償失」。他又表示,港鐵職員在查票期間很多時會拍攝及錄影,若有足夠證據,大可稍後轉交警方,毋須當場爆發言語或身體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