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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控煙嚴管的同時 更須學懂深圳「疏導」智慧

香港控煙嚴管的同時 更須學懂深圳「疏導」智慧

近日,深圳衛健委一篇關於「二手煙是一種霸凌」的文章在網上引發熱議。相信不少時而需要往返深港兩地的人與筆者一樣,走進深圳的許多餐廳、休閒場所,即便牆上貼著顯眼的「禁止吸煙」標示,煙霧繚繞卻是常態,服務員亦對熟客的吸煙行為往往視而不見,儼然已成文化共識。

然而,深圳現行的相關罰則僅為50元人民幣,被不少人詬病為隔靴搔癢,另一個關鍵係無人執法,令法規如同虛設,難怪內地網民紛紛呼籲效法香港,對違例吸煙者嚴以打擊重罰。香港打擊室內吸煙的成效有目共睹,除了多年前已實施室內禁煙令外,加上高達1500元的定額罰款(2026年1月1日後更將增至$3,000)大大增加了違法成本,有效遏止室內吸煙的現象,更成功扭轉了當時社會風氣,讓室內不吸煙成為香港人的集體共識。根據立法會文件,政府在2023年就吸煙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及傳票的執法行動超過1萬宗,為10年內的最高數字,反映政府在打擊違例吸煙一向不遺餘力。這一點,深圳若能借鏡,定然有助當地建構無煙環境,保障非煙民再受二手煙霸凌。

但在處理二手煙議題上,內地卻展現出比香港更具前瞻性的視野。新型煙草產品產生的二手煙問題、對旁人影響相對較輕,當局務實地發布《電子煙管理辦法》,將相關產品納入法規框架,以便管理。

針對電子煙、加熱煙等新型煙草產品,特區政府早年採取全面禁止的「一刀切」政策。回溯當年立法過程,特區政府本來是準備規管,惟時任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後來急速U Turn,亦人所不解,爭議之聲四起,只是當時,內地及國際社會對於新型煙草的監管尚未形成統一標準,缺乏成熟的先例可循,特區政府遂選擇了看似最安全、實則最保守的「全禁」路徑。

反觀內地,後來的監管策略顯得更為務實靈活,最終選擇將電子煙等新型煙草納入法治化監管體系,既承認市場的客觀需求,也給予煙民更多選擇權,體現了極高的治理智慧:良政善治不應是簡單的禁止,而是對社會客觀需求的承認與引導。

結果就是,自納入監管以來,內地電子煙產業不僅貢獻稅收,更有助於精準掌握吸煙人群數據,為公共衛生政策的制定提供準確數據。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單位發布的《2023年中國青少年煙草調查報告》,青少年傳統捲煙的吸煙率持續下降,從2019年的5.9%降至2023年的4.2%,成效可見。

從經濟學與社會治理角度來看,「堵不如疏」往往更為明智。為了公共衛生,香港全面禁售電子煙、加熱煙,現實卻將龐大需求推向黑市。這不僅令庫房損失可觀稅收,更讓未經檢測的走私煙草充斥市場,反而構成潛在健康風險。這種做法既無視成年煙民對替代產品的合理需求,亦忽略了加熱煙潛在的減害作用,實非成熟社會應有的治理態度。

真正的良政善治,應當「嚴管」與「疏導」並行,並以數據和科學為依歸。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在制定政策時不應只看道德高地,更要看政策落地的實際效果與社會成本。香港應學習內地的務實精神,在嚴格限制吸煙場所、保護非吸煙者的前提下,給予煙民合法的選擇空間。容許加電子煙熱煙等產品在規管框架下合法銷售,既能打擊私煙、增加稅收,亦體現對不同生活方式的尊重,這才是「以市民為本」的治理哲學。

深港控煙政策各有千秋。深圳宜學香港之「嚴厲」,提升執法震懾力;香港則宜學深圳之「靈活」,在產品規管上展現彈性。只有摒棄門戶之見,實事求是,兩地才能在控煙路上殊途同歸,既守護公眾健康,亦兼顧社會多元需求,方是市民最樂見的負責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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