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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歲男訛稱永久離港提早領強積金 涉行使虛假文書被捕

36歲男訛稱永久離港提早領強積金 涉行使虛假文書被捕

【獨媒報導】繼廉政公署早前拘捕20人,涉嫌透過貪污及欺詐手段,協助強積金成員使用虛假證明文件及法定聲明,申請提取強積金。警方昨日亦拘捕一名36歲男子,他涉嫌行使虛假文書,訛稱永久離港以提早領取約7.5萬元的強積金。

警方表示,今年5月接獲強積金公司報案,指發現有強積金成員懷疑使用虛假的「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法定聲明」,以申請提早提取共超過100萬元的強積金。

觀塘警區重案組人員接手調查,指根據情報分析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7日)在青衣拘捕一名36歲姓何的本地男子,涉嫌「行使虛假文書」以提早領取約7.5萬元的強積金。

警方調查發現,指有不法分子向被捕人聲稱可以協助被捕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並在成功申請後抽取約2.7萬元佣金。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73條,行使虛假文書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四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