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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義士」事隔三年被警方追討15萬 需向受襲警支付78天病假賠償金

「岳義士」事隔三年被警方追討15萬 需向受襲警支付78天病假賠償金

【獨媒報導】「岳義士」陳以晉於2019年北角示威中從警方手中「救走」示威者,遭警員制服期間頭破血流。他早前承認襲警等罪被判囚10個月,服刑後離港現居台灣。事隔近三年半,「岳義士」收到警方來信追討逾15萬元,警方指他當時襲擊督察馬智聖,導致他受傷並放了78天有薪病假,警務處已向督察支付了逾15萬的僱員賠償金。「岳義士」指收到信件時晴天霹靂,形容是「赤裸裸的勒索」。

信中提到若不繳付將會被民事追討

現居台灣的「岳義士」陳以晉今發文指,收到律政司信件,內容為警方向他追討督察5327馬智聖於案發日(2019年9月15日),執行職務時受傷所作出的僱員病假賠償。信中提及督察因他的襲擊導致受傷,共放了78天有薪病假。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督察可獲全薪病假,而警務處已向他支付155,850元僱員補償金。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警務處有權向陳以晉追討有關補償金。

信中亦列明,若他不依期繳付有關金額,會被從民事訴訟程序追討款項連同利息,以及有關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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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右腳踝骨折及左肩疼痛 休假兩個半月

案件早前審訊時,案情提到督察馬智聖見「岳義士」與其他人躲藏,督察上前欲制止離開的另一人時,「岳義士」從背包取出伸縮鋁棒並伸長,高舉向督察的身體揮打共5次。督察被送往醫院檢驗,證實右邊腳踝骨折及左肩部疼痛,須休假約兩個半月。

「岳義士」形容是「赤裸裸的勒索」

「岳義士」於文中指,收到信件的時候晴天霹靂,因事件已經快要過去兩年,「正當放下心頭大石,以為已經沒有其他手尾,豈不知政府仍然可以用這些手段來勒索我。」他形容這次是「赤裸裸的勒索」,「要回家就要付這筆費用」,他又提到自己還在讀大學需要繳付學費。

他又指,由案發到案件完結心情一直忐忑不安,在服刑期間亦不斷有警察要求探訪,並以心理輔導等理由騷擾他。他亦表示,在趙家賢太古城被咬耳仔一案,警方亦傳召他作為證人上庭作供,雖然他已離港,警方仍不斷重複致電。

案發時19歲的「岳義士」,於2019年9月15日的北角示威中,從警方手中「救走」示威者,他早前承認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73076),但否認抗拒警務人員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74552),遭裁判官香淑嫻判囚10個月。他曾就抗拒警務人員罪向高等法院提出定罪上訴,但遭駁回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79668)。他於2020年12月31日刑滿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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