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連登」發布督察婚宴照片及資料 攝影助理認違反「起底」禁制令 判監2月、緩刑一年

「連登」發布督察婚宴照片及資料 攝影助理認違反「起底」禁制令 判監2月、緩刑一年

(獨媒報導)2020年6月一名高級督察舉行婚宴期間,25歲攝影師助理把新婚夫婦的照片和警察的個人資料發布於「連登」討論區,被指違反高院針對「起底」警員的禁制令。被告今(18日)於高院承認責任,律政司代表形容被告破壞了事主一生人一次的婚禮,且婚宴是私人場合,被告卻利用攝影助理身份發布新婚夫婦的照片,涉及違反誠信,構成加刑因素。法官高浩文考慮求情後,最終判監2個月、緩刑12個月,另下令被告支付訟費8萬元。

被告於督察婚禮擔任攝影助理 於「連登」發布照片及個人資料

代表律政司的大律師何卓衡指,案件涉及2020年6月7日的一個「連登」帖文,載有一名高級督察及其妻子的婚禮照片,違反高院針對警員「起底」的禁制令。當日高級督察及其妻子在尖沙嘴舉行婚宴,聘用了攝影師及3名助理,而被告楊軒桓(案發時25歲)是助理之一。有人發現「連登」一則帖文載有2張婚宴照片、婚宴地點及警察的個人資料,題為「今日我老死結婚,一齊祝福佢」,發佈時間為當日下午3時16分,即婚禮其間。該帖亦附上「銅鑼灣放火暴徒網友肉搜竟是飛虎隊假扮的」的網站連結,以及「香港編年史」的網站截圖,載有該警察的個人資料。帖文獲得24個回覆,其中一個留言更稱希望新娘被南亞裔人士輪姦。被「起底」夫婦遂於6月11日報警。被告在被捕後,承認由於相信新郎是喬裝示威者的飛虎隊成員,所以把警察的個人資料發布。

律政司:利用工作身份起底 涉違反誠信

對於被告稱案件有延誤問題,律政司代表指延誤沒有對被告構成不公,也不影響他承認責任。他又指合適的刑罰為即時監禁,因本案為同類案之中較嚴重,婚宴是私人場合,被告之所以能在場乃因擔任攝影助理,然而他卻利用這身份發布婚宴的照片,涉及違反誠信,構成加刑因素。

律政司代表續指,本案被告不是轉發「起底」內容,而是自行上載照片,與其他同類案件不同;有留言提及輪姦新娘,所造成的傷害是無法彌補,形容被告破壞了事主一生人一次的婚禮。涉案「連登」帖文可供公眾接觸,警察資料可長留於網絡,法庭應判處阻嚇性刑罰,以顯示不會容忍此等行為。

律政司代表亦質疑被告沒有悔意,他在誓章中聲稱因一時衝動而犯案,但他上載警察照片和大量個人資料,乃有意對相關警察造成威脅。

被告:翌日中午前刪帖文 短時間內糾正錯誤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則冀法庭判處緩刑,因案件延誤非因被告的錯誤所引致,他在這兩年間亦承受壓力,但依然持續貢獻社會。他被捕後與警方態度合作,完全承認責任,在求情信向被「起底」夫婦和受影響的人道歉,反映有真誠悔意。被告雖然承認破壞了警察的隆重日子,但翌日中午之前已刪除涉案帖文,在短時間內糾正錯誤。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又稱,被告事前不知新郎為警察身份,直至到場後才知道,盼法庭考慮被告無案底,犯案與本來性格不符,加上當時不知道高院已頒下禁制令,帖文亦沒有鼓吹暴力行為,能從輕發落。

律政司代表要求被告支付17萬3千元訟費。法官高浩文最終判處監禁2個月,緩刑12個月,另下令被告支付8萬元訟費,將稍後頒布書面理由。

案件編號:HCMP67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