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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男子涉「起底」警員 獲撤銷其中一罪 官批准事主匿名令

49歲男子涉「起底」警員 獲撤銷其中一罪 官批准事主匿名令

【獨媒報導】49歲男子涉嫌在社交平台針對警員「起底」,遭起訴3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控方今(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撤回其中一項控罪,並申請事主及其女兒的匿名令,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案件押後至3月15日再訊,以等候事主的心理報告和創傷後遺症報告。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報稱為項目經理的梁煇(49歲)原被控兩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及一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

控方今天申請撤回其中一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並修訂其餘兩項控罪,辯方沒有反對。

首項修訂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1月11日與12月15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於香港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男子A 的相關同意下,披露該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即其兩名女兒B及C的照片,意圖導致該資料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資料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另一項修訂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8月31日與12月7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於香港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男子A的相關同意下,披露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即他的姓名及照片,意圖導致該資料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資料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而該披露導致該資料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案件編號:WKCC470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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