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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控方質疑林卓廷無能力:警察未到,你手無寸鐵憑咩保護市民?

【元朗7.21】控方質疑林卓廷無能力:警察未到,你手無寸鐵憑咩保護市民?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今(13日)踏入第28天審訊,林卓廷接受控方盤問。高級檢控官程慧明對林質疑:「警察未到,你手無寸鐵,憑咩保護市民?」林回應:「我已經通知警方盡快驅散黑社會。」控方又問:「你呢樣做唔到,嗰樣諗唔到,你其實冇能力保護市民?咁仲入去做乜嘢?」林嘆氣道:「我盡咗力。」控方指出:「你叫人哋唔好出閘,引致白衣人再出現,令西鐵站成為另一個集結點?」林不同意。林另表示:「我相信警方絕對有足夠人手驅散白衣人⋯⋯我睇唔到冇足夠警力。」法官陳廣池指:「你睇唔到因為你唔係警察,你唔係當局者,唔係警務處處長」,其後又問:「有時警察嚟到,警察都唔安全?警察畀人打,見唔見到?你憑咩認為警察嚟到安全呢?」

控方指控「趁警力薄弱去攪事」林:違反事實、邏輯及常理

林卓廷第6日作供,控方高級檢控官程慧明繼續盤問。控方昨指出,林見港島已動用大量警力,他故意前往元朗挑起事端,目的令警方疲於奔命,同時藉此攻擊警方辦事不力。對此林表示「完全唔同意」。林今補充不會入元朗「攪事」,因「視自己為元朗人」。他記得10年前曾撰文講述對元朗的感情,「我對元朗嘅感情係非常濃厚。」

林亦強調:「白衣人開始打人,唔係我控制到」,他入元朗時沒有佩戴口罩或頭盔遮蔽面容,同時直播讓公眾知道其一言一行。林批評,控方指控他「趁警力薄弱去攪事」,明顯「違反事實、基本邏輯,同埋常理囉」。

控方指特意往元朗站支援年輕人 林不同意

控方證人、駐元朗警民關係組的鄧姓警長7520早前供稱,林於7.21當晚致電他,告知正進入元朗「支援吓嗰啲年青人」。林強調自己不是用上述字眼,只提及市民當中有老有嫩。控方指出,林的確有說過「支援吓嗰啲年青人」,林堅稱沒有:「佢哋遊行完返屋企,我點解要支援佢哋?」

控方引述林當晚發出的 Facebook 帖文,提及「我已聯絡元朗警方,表示我和同事正前往元朗,要求警方立即打擊在元朗站和朗屏站一帶黑份子,確保公眾,尤其年輕人安全」。控方指林知道元朗有年輕人,特意前往支援,但林不想承認。林不同意,強調自己叫警察到場驅散白衣人,又指:「點會自己話要去同年輕人集結,又搞直播,即係好矛盾㗎嘛成件事!」控方反駁兩者無矛盾,林重申若他一邊通知警方到場,卻一邊做非法行為,「係好荒謬嘅一件事,絕對唔係事實。」

控方質疑要監察警方工作 不一定要到場

林早前稱到元朗站目的監察警方工作。控方追問林如何監察,他表示:「喺現場睇住警方點做嘢,同埋警方有冇做嘢囉。」控方質疑:「如果站入面冇警察,你點樣監察?」林回應可透過市民告知或留意網上消息,也有可能警方派人與他接觸。法官陳廣池指:「你有冇諗過,特登同警長講『我堂堂一個立法會議員,你哋派人同我接觸』?」林表示沒有,最重要希望警方盡快驅散白衣人,「佢搵唔搵人同我講,呢個唔係重點。」

陳官一度表示,林不能用現時2024年的思維,重新構思當時想法,「因為事後孔明個個都講到嘅。」林解釋,當時主要見機行事,沒有仔細想不同方法監察警方。

控方追問:「同唔同意監察警方工作不一定要到現場?」林同意但稱:「但係到現場會更加好。」控方又指:「你身處其他地方一樣可以監察警方工作?」林認為效果會大打折扣,因在場可掌握第一身資料。控方再問:「普通市民監察警察都得,唔係話你要去兵荒馬亂嘅地方監察?」林解釋白衣人當時突然衝入元朗站,他事前並不知道。

林稱「睇唔到冇足夠警力」官:因為你唔係警務處處長

控方及後問林是否知道警方的部署行動,並質疑林為何不在出發前向警長查詢佈防,若然知道範圍安全,就毋須前往。林解釋,重點是叫警方驅散黑社會,「佢驅散到嘅話,我唔理點佈防。」 他又指附近有大埔、屯門及邊境等警區,「真係需要嘅話,一定夠警力去調配,我睇唔到冇足夠警力。」陳官質疑:「你睇唔到因為你唔係警察,你唔係當局者,唔係警務處處長。」林回應,白衣人由黃昏起集結,「(警方)要調撥一定做到啦。」

控方追問,林有否考慮問警方「點解唔驅散?你哋人手夠唔夠?」,林回答:「你搞得掂,我理得你十個二十個警察又好⋯⋯英文叫『get the thing done』。」陳官指:「其實 get the thing done 好難,你唔能夠用概括嘅概念去講,你又唔係警務處長。」林表示:「我覺得警方有能力做得到囉。」

林:如果(警方)真係奔咗命,我覺得個歷史會改變咗

控方向林指出:「你確實有向鄧警長查詢元朗警力部署?」林不同意。控方指:「你問嘅目的係希望確認警力確有不足,方便你聚眾生事?」林表示:「絕對唔同意。」控方指警長曾勸阻林入元朗,並表示雞地一帶混亂,若元朗站而有事發生,警方需花時間跑去救他。林不同意,並反問:「點解佢好似有水晶球,知道我要畀佢救?唔通佢知道啲白衣人會入元朗打人?」

控方指出,林在警長的勸喻下仍入元朗,因知道可令警方疲於奔命,使事件火上加油,林表示:「絕對唔同意。入咗元朗之後我一個警察都冇見過。如果疲於奔命(到步執法),黑社會唔(可能)會入去元朗咁長時間打人。」控方指警方需調動人手處理,事後有40至50名警員到元朗站,可見「咪疲於奔命囉」。林反駁:「如果真係奔咗命,我覺得個歷史會改變咗。」

控方問林,有否想過與元朗區區議員包括黃偉賢、鄺俊宇、麥業成,一起商討如何和平解決事件。林表示沒有,因逼切要求警方盡快處理,「唔係大家再開電話會議去傾。」控方指出,林並非真的想緩和及解決事件,只是與其他人集結,引發對抗爭執,林不同意。

控方問林:警察未到,你手無寸鐵,憑咩保護市民?

另外,林表示出發往元朗站前,相信閘內是安全。控方指出,林到站後已得知白衣人曾入閘打人,因此已不安全。林表示:「比我想像中嘅安全程度,係降低咗嘅。」

控方追問,林的原意是安全才逗留,他發現不安全為何仍留下。林表示施襲者已離開,未有即時危險。控方問及若有危險,林如何盤算應對;林稱未有盤算,因短時間內需應對很多事情。控方質疑:「警察未到,你手無寸鐵,憑咩保護市民?」林回應:「當時已經通知警方盡快驅散黑社會,之後大家(便能)安全返屋企,免受襲擊。」控方追問:「你講咋喎,冇咩做得到?」林認為希望提供重要訊息予市民。

控方問林有否考慮讓市民分批出閘 或上月台搭車

控方指當時市民如常出閘,為何林卻勸阻人們不要出閘。林指認為閘外情況不安全,但市民可以自行判斷是否出閘,「佢聽唔聽唔係我控制。」控方問:「你咁樣係一刀切,唔理佢哋住邊,都叫佢哋唔好返屋企?」林同意要謹慎為上,「最多遲啲返屋企,好過受襲呀。」

控方問有否考慮讓市民分批出閘,林反問:「我冇辦法確保離開之後安全,點樣可以安排佢哋分批離開呢?⋯⋯如果行兩個街口俾人圍毆嘅,我點孭得起呢個責任呢?」控方再問,有否考慮過叫婦孺分批上月台搭列車離開;林表示沒有,因白衣人隨時衝入,「未上月台可能已經畀人打到瞓直」,再加上現場混亂,「我冇咁嘅能力同精神狀態,可以處理到咁完備嘅撤退方案⋯⋯我應對眼前發生嘅事,已經疲於奔命。」

控方質疑:你其實冇能力保護市民?

控方質疑:「你呢樣做唔到,嗰樣諗唔到,你其實冇能力保護市民?咁仲入去做咩嘢?」林嘆氣道:「法官閣下,我盡咗力,最後咁多市民受襲,呢個唔係我想見到嘅⋯⋯我希望警方盡快做嘢⋯⋯捱到警察嚟就得。」

官:有時警察嚟到,警察都唔安全?

陳官問:「你有冇留意到,有時警察嚟到,警察都唔安全?」林表示:「留意到,有時有啲衝突場面,警方未必安全。」陳官追問:「警察畀人打,見唔見到?」林表示:「睇片見過。」陳官質疑:「你憑咩認為警察嚟到安全呢?」林相信警方掌握資料,由集結到襲擊之間有數個小時,絕對有足夠時間調撥人手應對,「件事唔係一兩分鐘突然爆發,唔係事前冇徵兆。」

林稱相信警方有人手行動 控方:客觀事實係冇做到?

林表示:「我相信警方絕對有足夠人手同時間驅散白衣人」,控方認為:「你相信警方做得到,客觀事實見到係冇做到吖嘛?」林回應:「冇睇到佢哋驅散過啲白衣人。」控方指出:「你在場出現叫人哋唔好出閘,引致白衣人再出現,令西鐵站成為另一個集結點?」林表示:「我唔同意。」控方又指出,林聲稱要做直播故未能離開,但「呢樣嘢唔係必須做,你唔係戰地記者?」, 林回應這是重要證據。

控方最後指出:「你根本冇任何方案平息事件,因為你知道閘內嘅人無打算離開,你同佢哋有共識?」陳官認為控方問題不恰當,應留待陳詞指出。控方於是改為指出:「你同其他人有共識,留喺閘內集結一起,與白衣人對峙?」林不同意。

另外,在審訊途中,陳官一度問林:「你係咪好眼瞓呀?見你成日打喊露嘅。」林嘆氣表示:「比較勞累啲,呢幾日。」陳官遂指:「梗係啦,上證人台係一件辛苦嘅事。」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審訊第27日
控方指林卓廷入元朗挑起事端 令警方疲於奔命 再攻擊辦事不力

審訊第26日
林卓廷:遭白衣人指罵「最衰都係你」、被打至嘴流血及手臂骨裂

審訊第25日
林卓廷稱未完成保護市民故無離開:點可以喺危難之中,自己走咗去呢?
林卓廷稱閘內市民射水為救傷者 官問:你有冇喝止佢哋?

審訊第24日
林卓廷稱事前不信會在西鐵站公然打人:係香港歷史上前所未見
林卓廷抱歉未能保護受襲市民 哽咽稱:無力感非常重,香港唔應該係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