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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控方質疑林卓廷稱呼市民「兄弟」卻不對白衣人說:兄弟唔好打?

【元朗7.21】控方質疑林卓廷稱呼市民「兄弟」卻不對白衣人說:兄弟唔好打?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今(14日)踏入第29天審訊,林卓廷接受控方盤問。片見林對閘內市民表示「兄弟,唔好埋去!」,高級檢控官程慧明問:「點解稱呼佢哋兄弟?」林解釋:「一般我哋喺街,見到市民都會叫『阿哥攞張單張睇睇』;見到閣下(主控)你,都會叫『阿姐睇睇』。唔通話『前面咁多位先生』?」法官陳廣池指:「前面都有女仔,點解唔叫兄弟姊妹?咁樣唔公平,性別要平等。」林回應:「法官閣下你嘅觀點係啱,卿姐(劉慧卿)成日都話性別觀點主流化,呢樣係要改。」控方追問:「白衣人技術上都係市民,你有冇叫兄弟唔好打?」林激動反問:「我叫佢兄弟,你咪告多我一條!我點會叫佢兄弟呀?佢打緊我,會唔會太荒謬?」

另外,控方指出林加入人群叫「香港人加油」口號會令對抗情緒升溫,林不同意,稱:「係幫自己打吓氣囉。」林亦不同意控方指,他在場稱「你班黑社會惡晒呀?」,以及閘內人叫「黑社會唔好走」,屬於挑釁白衣人行為。陳官追問:「知唔知如果你唔係黑社會,畀人鬧你黑社會有咩感覺呢?」林回答:「覺得係笑話囉。」陳官續問:「你會笑?」林表示:「唔會笑,係人都知我唔係黑社會啦!」林表示其現場直播有數十萬人觀看,陳官問:「你開唔開心呀,有幾十萬人睇你直播?」林激動稱:「我一啲都唔開心,發生咁嘅事,多人睇有咩好開心呀?」

控方質疑無致電催促警方 林:直播幾十萬人睇,通晒天啦成件事!

林卓廷第6日作供,控方高級檢控官程慧明繼續盤問。控方指,林在出發期間聯絡元朗警區警民關係組警長時,元朗實質未發生任何事。林驚訝稱:「吓?」,並指白衣人已集結數小時,由於出現威脅公眾安全的刑事案件,林作為市民及議員要聯絡警方。

林期望警方數分鐘後會到場,也相信港鐵得知有乘客受傷後,會聯絡警方。控方問既然林擔心白衣人打人,為何不再次報警。林解釋當時要與市民對話。控方質疑:「你有時間拎電話打999,但係你冇?」林嘆氣指:「因為一路處理緊件事。」控方又問,林有否嘗試叫同事冼卓嵐或莊榮輝報警,林解釋冼正進行直播,莊則協助處理事件。

控方指,既然警方沒有如林卓廷期望在數分鐘內到場,「你打多次電話催催佢哋,有咩壞處?」林回答:「我分身不暇,同埋白衣人衝入嚟,唔使我再通知警方喇啩⋯⋯我個直播幾十萬人睇,通晒天啦成件事,我仲要去報警?咁大規模,相信好多人都會打999。」他補充,事後警方公佈當日有兩萬多個報警電話。

官問:你開唔開心呀,有幾十萬人睇你直播?

法官陳廣池追問林,其直播有「幾多十萬」人觀看,林不記得僅稱:「係好多人睇。」陳官問:「你開唔開心呀?」林回應:「我唔開心,呢件事唔應該發生,我個嘴畀人打穿咗,流緊血。」陳官再問:「你開唔開心呀,有幾十萬人睇你直播?」林激動稱:「我一啲都唔開心,發生咁嘅事,多人睇有咩好開心呀?」陳官又指:「你可以對鏡頭大聲同啲人講:『快啲打999,我哋好危急』?」林表示:「我諗唔使,咩情況有眼睇,唔使我講危急啦!」

林稱要求警方保護市民包括自己 官:你唔係一般市民?

控方問,林是否同意與警長通話期間,沒有要求警方保護自己。林表示有要求警方確保市民安全,而「我都係市民」。陳官指出林當日並非一般市民,「你係市民,但係仲有頂帽好大,係立法會議員,你唔係一般市民?」林同意當日在場有公職身份,為監察角色。

控方指林無透露行蹤會阻警力:警方要花精力保護你

林早前稱,故意不向警長透露自己將前往哪個站,避免警方只到某一站行動。控方遂指出:「你唔確實話去元朗邊度,萬一你身陷險境,警方要花精力睇下去邊度保護你,阻礙警方更有效動用警力?」林不同意,強調當時無想過有如此大風險。控方再向林指出:「你從來冇打算向警方透露行蹤,你根本唔希望警方制止你同付費區嘅人集結?」林表示:「絕對唔同意⋯⋯如果我要隱藏行蹤,點解要同警長講?點解一落車就直播?我6呎4吋高,博人哋唔認得我咩?會唔會太荒謬呀?」

林否認挑釁白衣人:當時我面對死亡好接近

控方接着指出,林希望火上加油挑釁白衣人,林強調:「當時係我面對死亡好接近嘅時刻,咁嘅場景仲想火上加油?唔好講笑啦⋯⋯點可以調轉嚟講係火上加油?」陳官問:「點解話係面對死亡時刻?」林表示目睹站內多人被打傷,直至見到「懵良」持棍走到閘機,覺得有很大死亡風險,「如果佢哋捉到我圍毆,係死得㗎!」他反問:「仲點樣諗點挑釁?我都自身難保!」

控方其後指出,林一直呼籲人不要出閘,目的是想聚集更多人支持自己,令場面人多勢眾。林不同意,並指:「我都唔知白衣人會衝入嚟,我點樣可以好似諸葛孔明咁,算到晒有咩行動?你將因果次序全部調轉咗嚟講。」

控方指事後警方到場卻遭市民逼使離開,並問:「你知道有公眾不歡迎警方到場執法?」陳官認為問題不恰當,因林當時不在場,又指社會並非一致性:「有人憎警察就一定」,他舉例指:「世界有好人,一定有壞人。」另外,林提到:「咁嘅環境唔相信有任何人,會叫警方唔好嚟。如果有人咁講,我會鬧佢囉,係咪傻㗎?」

控方指閘內人戴頭盔築傘陣 加強對抗情緒

控方其後舉出示威者6.12佔據金鐘、7.1衝擊立法會等例子,指出示威者經常穿黑衫、戴頭盔口罩等保護裝備,亦會築起傘陣。林同意。控方遂指,7.21當晚付費區內部分人戴頭盔及口罩,林表示非常少數。控方再指,付費區內部分人組成傘陣;林稱:「我唔會叫傘陣,唔係咩陣式⋯⋯因為付費區外有人掟嘢,所以開遮擋。」控方問林是否同意閘內人士的裝備及傘陣等,會加強雙方對抗情緒;林不同意。

控方指叫「香港人加油」令對抗情緒升溫 林認為僅打氣

另外,控方指出林卓廷曾作出挑釁行為,例如片見他加入人群一起叫「香港人加油」口號。林解釋,過去兩三個月在街站叫過上千次這個口號,「有人嗌,自然反應接。」他指叫第一句之後認為不適合,擔心有人「做文章」,因此將聲音收細並停止。林強調沒有帶領人叫口號。林不同意控方所指,叫口號令對抗情緒升溫,他理解叫口號是「幫自己打吓氣囉」, 表達「頂住呀,唔好畀白衣人襲擊」的意思。控方指白衣人聽到有人叫口號後隨即折返,林認為兩者無因果關係。控方又指出,林曾向白衣人稱:「拉晒你哋班仆街呀!你夠膽唔好走!」林不同意屬挑釁。

控方質疑林叫其他人「兄弟」林解釋:唔通話咁多位先生?

控方指,片段見林曾在付費區表示:「兄弟,唔好埋去!」控方追問:「點解稱呼佢哋兄弟?」林解釋:「一般我地喺街,見到市民都會叫『阿哥攞張單張睇睇』;見到閣下(主控)你,都會叫『阿姐睇睇』。唔通話『前面咁多位先生』?」陳官指:「前面都有女仔,點解唔叫兄弟姊妹?咁樣唔公平,性別要平等。」林回應:「法官閣下你嘅觀點係啱,卿姐(劉慧卿)成日都話性別觀點主流化,呢樣係要改⋯⋯」林同意「兄弟」包括女士。

控方問有否叫「兄弟唔好打?」林:我叫佢兄弟,你咪告多我一條!

控方追問:「白衣人技術上都係市民,你有冇叫兄弟唔好打?」林激動反問:「我叫佢兄弟,你咪告多我一條!我點會叫佢兄弟呀?佢打緊我,會唔會太荒謬?」控方續指:「用你嘅詮釋,市民要稱兄道弟?」林表示:「都要睇環境。」控方質疑:「你有分自己人同對抗嘅人?」林解釋:「唔係咁樣分。」控方追問:「點解一啲叫兄弟,一啲叫唔到?你從頭到尾都係對抗心態,分兩批雙方對壘?」林反指:「(閘外)咁多精壯男子,點對壘呀?(閘內)咁多市民,有阿姐⋯⋯」控方亦問林:「你有冇問閘內兄弟,係咪住元朗?」林表示沒有,「冇啦啦咁問會唔會好怪呀?」

控方指有人特意到場支持 林強調無作呼籲:啲人點樣心靈感應?

另外,控方指出付費區部分人是「專登嚟支持你」,林強調自己從沒有呼籲集結,自己亦是臨時決定入元朗,「啲人點樣心靈感應,支持林卓廷集結?」控方指市民可以透過直播得知林身處元朗,並前往找他。林認為起初元朗場面並不激烈,市民只集中留意中西區情況。

官問:如果你唔係黑社會,畀人鬧你黑社會有咩感覺?

控方指片段顯示林曾稱「你班黑社會唔好走,警察嚟緊拉你」,其後付費區多人叫「黑社會唔好走」。控方問林:「在場人士模仿你講法?」林表示不知道。林又不認為這句說話有問題,因出發點是阻嚇黑社會,故此不需要制止。陳官問:「點解佢哋話對方黑社會?」林表示不知道。陳官追問:「知唔知如果你唔係黑社會,畀人鬧你黑社會有咩感覺呢?」林回答:「覺得係笑話囉。」陳官續問:「你會笑?」林表示:「唔會笑,係人都知我唔係黑社會啦!鬧我黑社會,搞笑真係!」

林不同意叫「黑社會唔好走」屬挑釁

控方指人群叫「黑社會唔好走」會挑釁白衣人,林不同意。控方質疑,叫「黑社會唔好走」與希望白衣人散去的意願相違背,「點解唔直接啲,仲講反話?」林表示:「如果叫黑社會快啲走,警察嚟緊拉你,咁好似同黨咁喎!」他又解釋「會講反話係好正常嘅一件事」,而且白衣人不會遵從其說話。控方指,林稱「你班仆街惡晒呀?元朗飛!你班黑社會惡晒呀?」是挑釁性說話。林不同意,稱當時指斥對方打人,他不滿控方「抽片言隻語去演繹」。

控方指林稱「企落嚟幫手頂住」因知道兄弟隨時支援

控方又指,林稱「頂住佢,我哋一齊頂住佢,企落嚟幫手頂住佢」,是因「知道月台上有你啲兄弟隨時支援你?」,林不同意。控方指林目的是令現場人多勢眾,與白衣人對抗。林否認指:「如果你話月台上有兄弟支援,咁唔使我叫,佢哋自己都衝咗落嚟啦!根本就冇咁嘅事情!」控方指出,林「發號施令叫大家唔好退」,林強調僅呼籲公眾留站內確保安全,認為控方不能斷章取義。控方再指,付費區內人數過百,而林與本案6名被告製造對抗情緒,挑釁白衣人;林不同意。

控方指林無做「和事佬」行為 林:做唔到唔代表冇嘗試

林早前指民主黨支持和理非,雖然他不同意武力行為,但不會與勇武「割席」。控方指基於上述原因,林見付費區人士想與白衣人衝突,仍選擇留在原地,不會因想法不同而放棄他們。林不同意,認為當時並非示威場面。控方又問林有否勸喻白衣或「兄弟」一方冷靜,林認為「兄弟」只是當刻稱呼,認為控方用字有誤導性,「你講到全部人同我好熟咁。」

控方指出,看不到林做過「和事佬」行為,林不同意並強調「做唔到唔代表我冇嘗試」,又形容調停屬「與虎謀皮」。控方最後指出,林所稱的保護市民只是開脫藉口,他沒有阻止付費區人士挑釁反而留守加入,以鼓勵及壯大聲勢,亦與其他被告參與暴動;林一律不同意。

控方完成盤問,辯方開始覆問,案件明續審。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審訊第28日
控方質疑林卓廷無能力:警察未到,你手無寸鐵憑咩保護市民?
控方質疑林卓廷「冇試圖同白衣人和談」 亦無聯絡何君堯平息事件

審訊第27日
控方指林卓廷入元朗挑起事端 令警方疲於奔命 再攻擊辦事不力

審訊第26日
林卓廷:遭白衣人指罵「最衰都係你」、被打至嘴流血及手臂骨裂

審訊第25日
林卓廷稱未完成保護市民故無離開:點可以喺危難之中,自己走咗去呢?
林卓廷稱閘內市民射水為救傷者 官問:你有冇喝止佢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