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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被告稱持喉射水為阻白衣人襲擊 官質疑倒地「孕婦」因水漬跣低而非被打

【元朗7.21】被告稱持喉射水為阻白衣人襲擊 官質疑倒地「孕婦」因水漬跣低而非被打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今(26日)踏入第37天審訊。第三被告陳永晞供稱在鳳攸北街遇白衣人後,前往元朗站提醒市民小心,他曾到客服中心要求職員報警,以及拿急救箱。陳表示曾拉開與白衣人說話的閘內男子,法官陳廣池追問:「佢哋噓寒問暖?互相稱呼?稱兄道弟?定係大家火爆味重?」陳同意是充滿火藥味的對罵。陳表示閘外白衣人開始打記者,亦有白裙女子倒地遭白衣人圍住,有人說「大肚婆都打」。陳發現後方有人射水,由於他認為射水可阻止襲擊,於是拿起消防喉,然後「對住當時認為對我或者身邊人好大威脅嘅人噴水」。陳持喉約20秒直至閘外人後退,遂喉轉交他人。陳官一度指,片見「所謂大肚婆或者呢個女仔,似乎佢係跣低咗,唔係畀人打?」,並問:「相信嗰陣噴咗水?」陳澄清還未。陳官又指:「似乎佢(白衣人)打緊側邊嘅人,令到佢(女子)跣低咗,似乎呀吓,可能我睇錯。」

陳又指離開站期間,曾扶頭部受傷的「肥仔」出閘,並轉交閘外的義務急救員。陳官問:「唔覺得奇怪咩?突然有兩個人戴住醫學手套,拎住急救箱喺度出現?」陳回答:「相信係有急救知識嘅人幫人急救,佢哋係義務急救人士,覺得唔奇怪。」陳稱之後往車站控制室求助不果,陳官留意到控制室是全封式玻璃,並指設施並非打算接待乘客,「搭開地鐵就知道有啲係有窗,可以撳掣講嘢。」陳官問:「你話想同人講有人受傷,咁點樣達到目的?」陳同意未能達到,而「宜家睇返係幾愚蠢嘅一件事」。

陳:入閘上月台提醒市民小心、聽到大堂有人大叫

第三被告陳永晞第2日作供,繼續由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潘熙主問。陳昨稱案發時於德意志銀行任副總裁,並居於元朗 Grand Yoho。於2019年7月21日,其友人 John 相約吃糖水,兩人約10時見鳳攸北街休憩處有過百持棍白衣人。有白衣人用棍指嚇兩人:「你哋係邊個」,陳表示:「我哋係街坊,落嚟食糖水。」白衣人回應:「如果係街坊就快啲離開,今晚呢頭會有嘢。」兩人認為「要提醒有機會經過嘅人」,於是前往元朗站。

辯方今播放閉路電視,法官陳廣池留意到,兩人在步行期間不斷看手上電話,並問:「點解你哋兩個全程睇住手機?有咩咁大件事要睇住手機?」陳回應:「習慣嚟嘅,唔太記得。」


第三被告 陳永晞

陳表示,他於10時32從K出口進入元朗站,並往F出口走。陳約10時34分決定從G出口拍卡入閘,打算上月台提醒在元朗站下車的人小心及避開危險。辯方播放閉路電視,顯示陳於10時36分抵達月台。他指當時與 John 向四周的人講述在雞地遇到白衣人的情況,並提醒市民若路經該地或者離開西鐵站,需要小心。

陳其後聽到樓下大堂傳來大叫聲,他感到「好緊張,唔知發生咩事」,於是跑向樓梯前往大堂。陳官追問:「佢叫咩?」,又反指:「佢唔係唱緊高音呀嘛!」陳表示距離太遠聽不清楚。陳官亦問:「你冇聽到叫救命?」陳表示:「冇(聽到)咁仔細。」陳官再問:「你驚唔驚?」陳回答:「冇驚。」

陳稱見女士被追打 想方法阻止但反應不及

陳續指跑落大堂時,見下面有8至10名白衣人拿着木棍,追着一名女士打。閉路電視顯示時間為10時41分。陳官問:「佢未打到?」陳表示事情在一瞬間發生,因此不清楚。陳官又問:「你衝落樓梯,諗住做咩?」陳表示:「睇吓有冇方法阻止襲擊。」陳官追問:「咩方法?」陳表示不知道,「我一心想阻止,但係一瞬間反應唔切,諗唔到有咩方法。」辯方問陳到場後是否找到方法,陳表示:「搵唔到,我覺得自己可以做嘅嘢唔係咁多⋯⋯去到發現冇咩嘢做得到。」

官問「驚唔驚」陳:起初不覺得被針對

陳指自己唯有旁觀事件發生,並目睹白衣人除襲擊女士外,亦襲擊其他途人。其後有白衣人用棍狀物指嚇陳,陳立即後退。他又指:「相信佢(白衣人)見到我後退,所以冇再針對我」,並轉而襲擊其他人。陳官問:「佢講咩?」陳表示不記得。陳官又問:「有冇講粗口?」陳亦不記得。陳官再問,被白衣人指嚇之前「你驚唔驚」,陳表示:「我心入面想襲擊快啲停止,冇話好驚,覺得襲擊無針對我」,他又指:「我企喺側邊,until(直至)佢埋嚟先知道佢針對我,之後佢都轉移咗視線。」

陳官問:「你企喺度做咩?」陳回應:「我心入面想佢哋唔好打人,諗緊有乜嘢做得到,但係都冇咩可以做到。」陳官問:「你有冇大聲喝止?」陳表示有嘗試說「唔好打人」。陳官問:「係咪大聲嗌?」陳稱不記得。陳官又問:「John 有冇嗌?」陳表示沒有。

陳稱到客服中心要求職員報警 以及拿急救箱

約10時42分白衣人開始散去,陳見到起初被追打的受傷女士,身處洗手間與客戶服務中心之間的地上,於是陳上前了解,並見她頭部流血。

其後陳前往客服中心向職員求助,要求職員立即報警,以及拿出急救箱。他同時聽到途人說已經報警。陳官問受傷女士的衣服顏色及傷勢,陳表示不記得。陳官追問:「你第一次遇見咁嘅情況?」陳同意。辯方問陳:「你有冇報警?」陳表示沒有,並解釋:「我已經同職員講咗希望佢報警。我聽到身邊好多途人話報咗警,冇需要由我自己報多次。」

官問為何白衣人離開 陳:犯完法逃離現場係好合理

片見陳繼續在場徘徊,他解釋向職員求助後便「行嚟行去」等待警察到場,因「深信警察好快會到」。他又拍攝地上的血漬及斷棍。 陳官問:「點解白衣人離開咗?」陳表示:「打完人好明顯係一個犯法行為,犯完法逃離現場相信係好合理嘅反應。」陳官問:「佢哋可以未打完,佢全部人打晒呀?」陳表示:「唔清楚,我覺得佢哋打完人就走。」陳官又問:「你話佢有打其他人,其他人都瞓晒低?」陳表示:「只係得一兩個傷者。」陳官另問:「你有冇照顧受傷女士?」陳表示沒有,因自己無急救知識,且在場有2至3名途人正照顧傷者。

陳拍攝血漬及斷棍 官問為何不拍傷者

陳官問為何要拍照,陳表示:「當時諗住留個紀錄 ,冇乜特定原因。我等緊警察,無嘢做,攞手機出嚟影相。」陳官追問為何不拍攝受傷女子及其他傷者,陳解釋:「當時冇諗到,冇咁嘅念頭。」陳官又問:「你影相係自己諗法,不是人哋叫你做?」陳同意。

陳稱拉後與白衣人說話的男子 官質疑「噓寒問暖」定「火爆味重」

其後,陳後退並勸閘內人「褪後啲,安全啲」,同時用手輕輕拉住對方。片見林卓廷約於10時45分到場,陳稱當時見到林,並聽到他說已聯絡警方,自己則「相信警察好快到」。片見陳一度與身邊人交談,他解釋當時以為對方是林卓廷的助理,於是向他講述早前的襲擊情況,希望對方處理。後來在本案開審時,陳才得悉該人並非林的助理。


被告陳永晞(綠色衫)與身邊人傾談。

約10時51分,白衣人抵達閘外,陳聽到該處傳來鼓譟聲音。陳表示自己處於閘內人群之中,正「撳緊手機」。其後他見閘內一名攜背包男子正與閘外白衣人「講嘢」,於是陳勸喻男子遠離閘邊較安全。陳官表示:「你講得好文雅,你話兩人對話,咁一定唔細聲?」陳同意,但不記得對話內容。陳官問:「佢哋噓寒問暖?互相稱呼?稱兄道弟?定係大家火爆味重?」陳表示:「感覺到有啲火藥味。」陳官續問:「有冇粗口?」陳表示:「唔記得。」陳官遂指:「其實佢哋不是對話,係充滿火藥味嘅對罵?」陳同意,又補充指:「法官大人嘅措辭比我好,唔好意思。」約10時55分閘內有人打開雨傘,陳指早前閘外有人投擲雜物,故相信打開雨傘是想保衛自己。

陳指自己則在場徘徊,等待警方到場。陳官問:「點解你要等警察到?」陳回應:「警察嚟到事件就會好快平息,我就可以好安全離開」,他又認為當時身處的位置算是安全,「但係如果離開,其他位置安唔安全我唔清楚。」

陳:白裙女子倒地、有人說「大肚婆都打」

約11時陳聽到閘外有女子大叫,他抬頭見一名粉紅色衫男子,拿着藤條物體追打黃色背心女子。片段顯示,當時記者何桂藍正被打。其後一名灰色頭盔男子亦遭3名白衣人襲擊。陳官指畫面所見,閘內人數比閘外多;陳並不同意,並指鏡頭角度與實際不同。另外,陳見閘外一名白色裙女子倒地,被一班白衣人圍住,周圍有人說:「喂!大肚婆都打!」同時有白衣人走近閘口並拍打閘機。


一名白色裙女子倒地。|來源:HK01

陳稱想阻止襲擊 故持消防喉向大威脅人士噴水

陳表示閘內其他人開始後退,自己則站得較前,他正想方法阻止白衣人襲擊。這時他發現後方有水噴出,回頭見到一名不認識的男子手持消防喉噴水。陳官問「啲水有冇射到你?」、「你企嘅位置有冇成灘水,容唔容易跣?」、「整過階段你有冇跣親?」,陳均回答沒有。

陳續指,自己當時「一路心入面好想搵方法阻止啲人繼續打人,阻止接近閘機嘅白衣人前進,想佢哋後退」,他見到有人手持消防喉噴水後,「嗰刻覺得呢個方法可以令白衣人後退,甚至阻止閘外襲擊。」於是陳拿起消防喉向前行,「對住當時認為對我或者身邊人好大威脅嘅人去噴水。」辯方問他希望達致甚麼效果,陳表示希望令手持武器的白衣人後退,並分隔付費區內外兩邊的人,同時想阻止閘外的襲擊。陳又指,水的力度不強,不是噴得太遠,而且方向分散,僅「叫做剛剛噴到閘外嘅人」。陳官亦問:「有冇諗過手指公撳住水龍頭,可以加強力度⋯⋯射得遠啲?」陳表示不清楚。


被告陳永晞(綠色衫)持消防喉射水。

陳稱見閘外人後退 於是將喉轉交其他人

陳手持消防喉約20秒後,見閘外人開始後退,故認為噴水有效。他覺得自己沒有需要繼續持消防喉,於是放手,將喉交給其他想要的人。陳官問:「點解要畀佢?」陳回應:「我覺得自己冇需要再揸住⋯⋯當時我被逼喺呢個位,而初步目的已經達到。」陳官又問:「嗰個人同你講『畀我』,定係你有默契畀佢?」陳表示對方做出「想要」及「想接過嚟」的手勢,即雙手攤開,手掌向上。陳官再問:「你有冇諗過閂水喉?」陳回答:「我成世仔第一次掂水喉,唔知點操作,唔知點閂。」陳官亦問:「唔係你開水喉?」陳同意。

白衣人散去約7秒後,又再次衝前靠近閘機。陳目睹手持消防喉的黑衣男子突然衝前,陳表示「我下意識覺得佢衝過去危險」,因此將他拉後。約11時02分,陳返回人群之中。

官:片見倒地女子「似乎係跣低咗,唔係畀人打」

辯方播放何桂藍拍攝的片段,當中有人說:「唔好打記者」,陳表示當時無聽到。片段亦顯示救護員正走向倒地女子,即陳所說的孕婦。陳官留意到女子與陳相距遠,相信他不能仔細看見,認為超出其目擊範圍,「除非用望遠鏡,否則睇唔到咁遠嘅場景。」陳官又指,從另一片段可見,「所謂大肚婆或者呢個女仔,似乎佢係跣低咗,唔係畀人打?」,並問:「相信嗰陣噴咗水?」陳澄清還未射水。陳官又指:「似乎佢(白衣人)打緊側邊嘅人,令到佢跣低咗,似乎呀吓,可能我睇錯。」陳官決定留待控辯雙方於陳詞中再描述。

陳稱扶受傷「肥仔」出閘 轉交義務急救員

約11時03分白衣人入閘,陳向着K出口離開,途中見到一名「肥仔」,似乎「行路暈陀陀」。陳在詢問後得知對方受傷,亦見他頭部流血,於是扶他從緊急通道出閘。期間他見閘外有兩名穿便服人士,均戴藍色膠手套,其中一人持急救箱。陳相信兩人懂得急救,於是將「肥仔」交給他們。陳官追問兩人的衣服顏色,陳稱不記得。陳官追問:「唔覺得奇怪咩?突然有兩個人戴住醫學手套,拎住急救箱喺度出現?」陳回答:「相信係有急救知識嘅人幫人急救,佢哋係義務急救人士,覺得唔奇怪。」

陳稱往車站控制室求助不果 最後離開

陳之後前往車站控制室,透過上方玻璃見裏面有人走來走去,於是打算找職員幫忙,告知有人受傷。陳官留意到控制室是全封式玻璃,並指設施並非打算接待普通乘客,「搭開地鐵就知道有啲係有窗,可以撳掣講嘢」;陳同意。陳官又問:「你話想同人講有人受傷,咁點樣達到目的?」陳回應:「事實上冇達到目的,宜家睇返係幾愚蠢嘅一件事。」陳最後見到有手持武器白衣人正從F出口衝往K出口,他擔心再有襲擊發生,約11時05分從K出口離開。

案件明續審。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6歲)、庾家豪(39歲)、陳永晞(41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審訊第36日
被告稱跑上月台時遭打頭 控方質疑:可能你哋自己人唔小心扑到?
居元朗被告稱去糖水店途中遇白衣人稱「今晚呢頭會有嘢」故打算往西鐵站提醒居民

審訊第35日
控方指被告與他人動作有默契、協助對方免受傷以繼續衝擊

審訊第34日
控方指被告「根本唔希望警察到」意圖留守自行對抗白衣人

審訊第33日
被告稱不能轉身跑因「做返男人應該做嘅嘢」 官:性別歧視、女人都保護到人
被告曾拾起水樽 控方指「就地取材」拿地上武器攻擊白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