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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居元朗被告稱去糖水店途中遇白衣人稱「今晚呢頭會有嘢」故打算往西鐵站提醒居民

【元朗7.21】居元朗被告稱去糖水店途中遇白衣人稱「今晚呢頭會有嘢」故打算往西鐵站提醒居民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今(25日)踏入第36天審訊。第三被告陳永晞開始作供,他稱案發時於德意志銀行任副總裁,居於元朗 Grand Yoho。案發當晚他相約友人到「B仔涼粉」,途中見鳳攸北街休憩處有過百白衣人聚集,大部份人手持棍狀物。其中一名白衣人注意到陳及友人 ,並用棍指住他們問:「你哋係邊個?」數秒後另一白衣人則制止上述者,問:「你哋係邊個?你哋嚟做咩?」陳表示:「我話我哋係街坊,落嚟食糖水。」該白衣人回應:「如果係街坊就快啲離開,今晚呢頭會有嘢。」陳與友人於是離開,打算走往商場。友人聯想到早前獲得的資訊提及「當日元朗有白衣人聚眾打人」,並認為「要提醒有機會經過嘅人」,包括附近私人屋苑居民,於是兩人前往元朗站,以「提醒佢哋避免呢個危險」。

被告稱案發時於德意志銀行任副總裁 被捕同年離職

第三被告陳永晞供稱,他現年41歲,在香港就讀至中二,其後到英國升學,最後於紐西蘭修畢商業學士學位。陳於2006年返港,翌年於某地產發展商任職市場推廣,其後於2010年至2017年在中銀國際擔任客戶經理。陳在2017年11月至2020年在德意志銀行任職副總裁,他於2020年8月26日因本案被捕,同年離職。陳稱自己於2016年購買 Grand Yoho 某座單位,並於2017年搬入。陳表示關注自己社區,並想出一分力改善居住環境,因此於2019年12月當選業主委員會的委員,任期至2020年12月。

被告稱約友人到「B仔涼粉」吃糖水 見鳳攸北街休憩處過百持棍白衣人

陳稱於2019年7月21日,其友人、同事兼鄰居 John 在晚上9時多相約他吃糖水。兩人打算到「B仔涼粉」,並約在形點會合。當日陳穿着綠色短袖衫及藍色牛仔褲,進入商場中庭,兩人約10時15分沿着明渠步行往雞地,途中見到鳳攸北街休憩處有「好大班著住白色衫」的人聚集,人數不下一百,大部份人手持棍狀物。

被告稱被白衣人用棍指問「邊個」又稱「係街坊就快啲離開,今晚呢頭會有嘢」

陳續指,其中一名白衣人注意到他及 John ,並「用棍指住我哋,問『你哋係邊個?』」。數秒後另一手持單反相機的白衣人,則制止上述者,亦問:「你哋係邊個?你哋嚟做咩?」陳表示:「我話『我哋係街坊,落嚟食糖水』」。該白衣人回應:「如果係街坊就快啲離開,今晚呢頭會有嘢」,陳於是與 John 離開,打算走往商場。John 聯想到早前獲得的資訊提及「當日元朗有白衣人聚眾打人」,並認為「要提醒有機會經過嘅人」,包括附近朗怡居、譽88等私人屋苑的居民,於是兩人前往元朗站,打算「提醒佢哋避免呢個危險」。法官陳廣池留意到,陳步行時不斷看着手上電話,並問在看甚麼。陳表示不記得內容。

案件明續審。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審訊第36日
被告稱跑上月台時遭打頭 控方質疑:可能你哋自己人唔小心扑到?
居元朗被告稱去糖水店途中遇白衣人稱「今晚呢頭會有嘢」故打算往西鐵站提醒居民

審訊第35日
控方指被告與他人動作有默契、協助對方免受傷以繼續衝擊

審訊第34日
控方指被告「根本唔希望警察到」意圖留守自行對抗白衣人

審訊第33日
被告稱不能轉身跑因「做返男人應該做嘅嘢」 官:性別歧視、女人都保護到人
被告曾拾起水樽 控方指「就地取材」拿地上武器攻擊白衣人

審訊第32日
被告稱有責任保護婦孺「相信捱多陣有人救我哋」、向白衣人招手因不能示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