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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15歲女生第二度向高院申保釋遭拒

【光城者案】15歲女生第二度向高院申保釋遭拒

【獨媒報導】「光城者」7名年輕成員早前被拘控,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控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15歲女學生今(2日)第二度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聽畢陳詞後,拒絕申請。

15歲被告女生今紥起馬尾,散庭時表現平靜,有旁聽人士向她揮手並說:「保重。」

早前同案另一16歲被告男生在李官席前獲得保釋,其間須遵守嚴苛的保釋條件,包括每天9小時宵禁,星期六日活動受限制;不可發表、轉載或讚好任何政治和時事評論;若警方要求檢查電話須配合解鎖等等。他是暫時唯一一位獲得保釋的「光城者」案件被告。

女生與其餘6人被控一項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控罪指,他們於2021年1月10日至5月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

1. 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2. 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案件編號:HCCP 57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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