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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嘗試接近理大卻於佐敦被捕 兩青年認暴動罪 還柙候判

【理大圍城】嘗試接近理大卻於佐敦被捕 兩青年認暴動罪 還柙候判

【獨媒報導】前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大批市民聚集尖沙咀、佐敦及油麻地一帶試圖「營救」被困人士,導致激烈警民衝突。兩人遭起訴於加士居道一帶參與暴動,以及藏有電油、刀和鎚仔,其中21歲文員自去年5月首次提堂後,不獲准保釋,還柙至今。他們今(8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法官李俊文表示需時參考案例,故押後至6月17日判刑。兩人須還柙候判。

地盤工施英濠(24歲)和印刷廠兼職文員文自強(21歲)今承認一項暴動罪。控罪指,兩人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加士居道近佐敦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施另被控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文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經控辯雙方商討後,兩項控罪存檔於法庭,不予起訴,除非法庭另有命令。

兩項控罪分別指,施同日同地攜有兩把刀和一把鎚;文管有一個內有微量輕汽油液體的玻璃樽和兩罐汽油,意圖用以損壞任何財產。

代表施英濠的大律師求情稱,施身上攜帶的兩把刀和鎚子僅為工作用途,與本案無關,也沒有證據顯示案發現場有人使用過刀或鎚子。

代表文自強的大律師姚本成求情稱,沒有證據顯示文在案中擔當主導角色,暴動的規模和暴力程度也比8.31案為低,另盼法庭考慮文案發時年僅19歲,給予三分一刑期扣減之餘,也能進一步酌情減刑。

承認案情指,當日早上11時30分,50人開始於佐敦拔萃女書院外聚集,部份人手持汽油彈和磚頭。警方在加士居道天橋上設立防線,示威者向警方防線推進,以圖接近被圍封的理大校園。期間示威者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和磚頭,警方其後施放催淚彈。

至約11時48分,首被告施英濠將一個施工用的黃色路障推向警方防線,又身處於最接近警方防線的群眾前排。警方開始上前驅散,施最終被截停及制服,被捕時戴著防毒面罩和護目鏡,背包被搜出有兩把刀和一把鐵鎚。

次被告文自強與其他示威者一同逃跑,警方追捕至加士居道天橋底,文是唯一成功被攔截的人,當時他試圖將一個懷疑汽油彈、兩罐汽油棄置於地上。庭上影片可見他身穿黑色衣物、戴防毒面罩和護目鏡,被數名防暴警察按在地上制服,並反鎖上手銬。

案件編號:DCCC56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