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理大圍城】涉油麻地暴動9人不認罪受審 控方指被告非居案發地點 沒理由前往

【理大圍城】涉油麻地暴動9人不認罪受審 控方指被告非居案發地點 沒理由前往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大批市民響應號召前往「營救」被困示威者,多區發生警民衝突事件。油麻地共有213人被圍捕,全被控暴動罪並分成多案起訴,其中一宗10人案,18歲女大專生昨日認罪,餘下9人不認罪,今(9日)於區域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9名被告非居於案發地點附近,而當日該處並非日常生活狀態,交通及商店沒有運作,認為各被告沒有原因前往,唯一原因是參與暴動。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年11月11日開始,大批示威者進入理工大學,理大一帶發生暴動,警方在理大一帶設防,阻止其他示威人士進入。控方指,理大事件至11月18持續,有示威者開始聚集於尖沙咀、佐敦及油麻地一帶。有人在網上討論區Telegram及LIHKG 等渠道呼籲11月18日組成戰線營救理大示威者。控方表示,政府於11月11日至18日期間,透過各大媒體告知公眾執法情況,並呼籲大眾不要到有關地區。

警方當晚拘213人 當中包括本案被告

案發當晚約9時,東九龍總區應變大隊被派至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處理示威活動,約於10時半抵達文明里一帶。控方指,警方推進間遭受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等,警方遂發射催淚煙驅散示威者。約11時25分,特別戰術小隊到達碧街與窩打老道交界。警方晚上11時26分展開圍捕,並由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一帶設長方形封鎖區,在封鎖區內截獲213人,當中包括九名被告。

在晚上11時45分,警方在彌敦道設立等候區、醫療區和臨時羈留區。九名被告被押至臨時羈留區,然後由女偵緝高級督察伍漫華宣佈拘捕,再被送往秀茂坪警署。九名人士被捕時大多穿深色服裝,其中第18被告鄧永明被搜有一個望遠鏡、第14被告宋博通則有一把藍色縮骨遮。

當晚四名警員受傷 其中三人被電油滑倒

控方指,警方其後搜查封鎖區,發現港鐵油麻地站A1出口附近有大量遭棄置物資,包括防毒面具和雨傘等,窩打老道馬路亦佈滿磚頭、渠蓋被打開、地鐵站外牆被噴示威字句。控方指,當晚有四名警員受傷,其中三人被地上汽油滑倒,另一人制服其中一名示威者時被玻璃碎片割傷。

控方指第14被告曾乘往返富享至佐敦巴士

控方指,被告被捕時均沒有八達通在身,經追查後發現其中第14被告宋博通的八達通曾乘搭往返富亨至佐敦的271X巴士。控方終認為,案發數天前已發生理大事件,政府數日間不斷警告不要到有關地點;加上各被告並非居於案發附近,而當日有關地點亦非日常生活狀態,包括交通、商店沒有運作,因此認為被告沒有其他前往理由,唯一原因是參與涉案暴動。

案件明天續審。

10名被告依次為:黃權龍(23歲)、高晞朗(18歲)、林君悅(18歲)、林子浩(31歲)、李沛翹(26歲)、馬奕熙(20歲)、彭大展(26歲)、宋博通(21歲)、鄧永明(23歲)和董浩霖(24歲)。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第六被告林君悅昨(8日)承認控罪,獲准保釋至9月2日,直至餘下9名被告審訊完成後判刑。

案件編號:DCCC766/2020

相關報道:
【理大圍城】10人涉油麻地暴動 18歲女大專生認罪 准保釋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