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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回港9人擬全部認罪 續還柙明年分兩案判刑

【12港人】回港9人擬全部認罪 續還柙明年分兩案判刑

【獨媒報導】「12港人」去年涉偷越邊境罪被捕,其中在內地服刑回港的9人,除了個別被告本身有控罪外,另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9人今日在區院提堂,8人表明擬認罪,剩下的黃偉然擬承認另一項製造爆炸品罪,換取不控告妨礙司法公正罪。12港人中,嚴文謙及郭子麟的代表大律師表示,兩人與大部分其他被告不認識,罪責應較輕。

9名被告包括廖子文(18歲)、鄭子豪(19歲)、張俊富(24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黃臨福(17歲)、黃偉然(30歲)、李子賢(31歲)及郭子麟(19歲),他們全部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除了黃偉然,其餘人將於明年7月14日提訊,處理答辯及判刑。

黃偉然將認爆炸品案

黃偉然另被控一項製造爆炸品罪,控辯雙方商討後,黃將承認該罪,妨礙司法公正罪則儲檔法庭,即不檢控。黃偉然的案件將押後至明年5月12日處理答辯及判刑。

郭子麟另身負暴動罪

另外郭子麟被控一項暴動罪,辯方指他需時確認答辯方向,押後明年1月20日再訊。

就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姐」、「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通過導致9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案件編號:DCCC 768/2020、DCCC 409、570、9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