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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等認勾結外國勢力 案情指黎智英為「重光團隊」幕後主腦

李宇軒等認勾結外國勢力 案情指黎智英為「重光團隊」幕後主腦

【獨媒報導】「12港人」的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涉嫌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請求外國制裁香港,兩人今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裁定罪成,還柙至明年1月再訊。案情指,黎智英及其助手 Mark Simon 是「重光團隊」(SWHK)幕後主腦,負責最高指揮及財政支援;李宇軒及劉祖廸為前線角色,李負責英美日等的國際游說,曾到美國會見政要及「香港民主委員會」創辦人、朱耀明兒子朱牧民,並將涉及過百名中港官員的制裁名單傳給他。陳則為中間人傳達指示。組織共發起4次國際宣傳眾籌,共籌得逾3千萬,以在各國登報宣傳。

黎智英批核大額財政 李宇軒負責美日等國際戰線

案情指,2019年6月陳梓華聯絡黎智英及其助手 Mark Simon,希望他在財政上協助推廣國際宣傳社會運動,兩人同意,陳聯絡李宇軒後亦同意組織運動,陳建議與劉祖廸一起合作,其後「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成立,簡稱 SWHK,使命是請求外國介入。

黎智英及Mark Simon是組織幕後主腦,負責最高指揮及財政支援,Mark Simon 會匯報給黎,黎本人會批核大額財政,Mark Simon則負責低金額。陳為中介人負責傳達指示。李宇軒及劉祖廸則為前線人物,指揮 SWHK。

李宇軒主要與外國政要建立網絡、進行國際游說,並發表評論、文宣及文章,以請求外國制裁中國,以及中止向香港輸出武器等,國家包括英國及美國及日本等等。李亦主要負責日本戰線,亦為組織 SWHK 中唯一可編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網頁的成員。

黎等人台灣會面時提及「支爆」計劃

2020年1月,黎、陳及劉等於台灣會面,期間黎向陳及黎談及「支爆」計劃,目的造成中國行政經濟動盪。計劃分為四個步驟:首先要令外國知悉香港事件並呼籲關注,再會見外國官員及專家顧問等,促使對香港及中國制裁。

曾發起4次眾籌共得逾3千萬 於各國登報

李於2019年6至8月共發起3次眾籌,分別籌得700萬、300萬及1440萬,用以在同年6、7及8月分別作3次國際宣傳以及組織營運。組織在世界各地約13個國家登報,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日本及台灣等。組織於《加拿大環球郵報》登報的文章提到,希望加拿大政府承認香港警察犯下反人類罪行;另外亦在《紐約時報》促美方停止賣彈藥予香港警方。

黎及 Mark Simon 期間亦有財政上支持,至少額外將156萬給予報業團體旗下的集團。黎及Mark Simon另容許組織免費在其擁有的《蘋果日報》刊登組織的宣傳文章。

眾籌的資金同時用以組織日常營運,例如與英國政要建立網絡,資助英國議會組織發布香港警暴報告。組織亦有邀請英國議會議員 Bob Seely 於2019年8月來港觀察社會運動。

於2020年5月,由於用畢眾籌資金,組織發起第4次眾籌,籌得約1300萬,並存放在 Mark Simon 在美國的「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戶口。

組織發起「選舉監察團」邀政要到港觀察選舉

另外,在黎智英及Mark Simon指示下,李宇軒及陳梓華等人與美國、英國及日本的政要建立緊密聯繫,目的為向港府施壓。2019年8至10月,組織安排香港大專學生會見外國政要;同年11月發起「選舉監察團」,邀請國會議員到香港觀察區議會選舉,期間李擴展網絡。

李宇軒帶警方彈藥游說 兼向朱牧民交制裁名單

李及陳亦在黎及 Simon 的指示下開拓美、英及日的3條國際戰線。美國戰線方面,於2019年9月 Mark Simon 安排李會見美國政要,包括潛在美國總統參選人、參議員斯科特 Rick Scott,Simon 曾要求李隱藏幕後指示者黎的身分。李被控管有的277粒已被使用的彈藥,是用於游說期間展示。同年12月,李到美國與「香港民主委員會」創辦人、朱耀明兒子朱牧民及 Rick Scott 會面。

李亦曾將包括144名中港官員的制裁名單傳給朱,並希望他能交給參議員,該名單應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要求。

組織加入IPAC 李協助網站編輯 兼游說多國取消司法互助

英國戰線方面,於2020年初,「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英國成員裴倫德與李及陳會面游說,其後經Simon指示,組織SWHK於2020年6月加入 IPAC 秘書處。李宇軒亦向裴倫德建議游說32個國家取消與港的司法互助協議,包括德國、捷克等地。裴指示李與日本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會面。

在裴倫德指示下,李宇軒協助 IPAC 的工作,包括網站編輯及發布文章。他亦協助將會議紀錄翻譯成日文,以讓他們推行日本版《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李其後又協助「日本對華政策國會議員聯盟」事務。

至於就日本戰線,李宇軒於2020年初向日本眾議院議員提交有關《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的草案,他亦請求日本取消與香港的司法互助協議。

Mark Simon 曾將公司及帳戶轉讓予陳

另外,黎為一家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的公司 LACOCK Inc. 的董事之一,公司在香港匯豐銀行持有一個銀行賬戶,黎及 Mark Simon 為簽署人。2019年7月第一次眾籌後,Mark Simon 將公司轉讓予陳。陳被要求簽署文件和銀行文件,成為公司唯一董事及銀行賬戶唯一簽署人。陳最後於壹傳媒總部簽署轉移文件。

李宇軒的 Telegram 及電腦中被發現相關文章紀錄,而黎智英及 Mark Simon 則沒有加入任何聊天群組。李宇軒於2020年8月被捕後,Mark Simon 告知陳梓華 SWHK 的運作不會受影響,因他們有 Plan B,並叫陳到美國演說有關「攬炒」理念。同年10月,陳梓華被以「協助罪犯罪」被捕,惟 Simon 仍鼓勵陳繼續國際游說,又稱會提供潛逃到美國的協助。

各人被指行為導致35名中港官員遭制裁

李宇軒、陳梓華及黎智英等人的行為導致外國對香港及中國實施制裁,包括2020年7月,美國通過《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眾議院通過《香港人民的自由與選擇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另外,美國於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間,對35個中國及香港官員實施制裁。美國、英國、愛爾蘭、澳洲及紐西蘭等9個國家亦先後暫停與香港的《逃犯條例》。

兩人同意案情後,《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裁定兩人罪成,並應控方要求押後至下年1月3日再訊。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9條,犯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者,可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可判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李宇軒及陳梓華被指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與黎智英、Mark Herman Simon、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件編號:HCCC14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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