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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學生暴動罪脫 盼日後成為律師:仲相信法律有用

法律系學生暴動罪脫 盼日後成為律師:仲相信法律有用

【獨媒報導】一名法律系學生,及一名支援性小眾組織的外展員,被指參與前年8月31日灣仔的暴動,他們否認暴動罪,案件自5月起審訊,3個月後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於外國就讀法律系二年級的湯嘉欣在庭外表示,受案件困擾影響情緒,亦因經常要宵禁及報到受限制,因此決定延遲一年畢業,她明言希望將來成為律師,「一直都想做律師,有動搖過,但仲相信法律有用」。另外兩人在庭外均表示,裁決前一晚因憂慮無法入睡,現時最想是好好睡一覺。

現年21歲、於外國就讀法律系二年級的學生湯嘉欣聞裁決後表現平靜,她在庭外形容當時內心感動及開心,她已有心理準備或會裁定罪成,因此這幾晚亦無法入睡。她坦言受案件困擾導致精神壓力大,生活及學業同時受影響,包括要守宵禁令及定時報到,於是選擇延遲一年畢業,預計今年9月開學。湯又指希望將來能夠成為律師,「一直都想做律師,有動搖過,但仲相信法律有用」。她亦指曾擔心因案影響前途,但最大的擔憂仍是家人。

同案的另一被告,現年26歲、於支援性小眾組織任外展員的楊光智在庭外表示,案發至檢控長達兩年,期間他飽受精神壓力,需要見心理醫生及精神科醫生。他曾想過自己要入獄,亦知道一旦罪成或會判5年,其後亦見8.31案件中有被告判監,因此他曾計劃若入獄要如何讓家人得到照顧,亦安慰家人不用擔心;同時亦買了很多書待親友寄入牆內。

工作方面,由於他從事支援性小眾組織的外展工作,要接觸不少服務對象,但案件纏身令他難以外展工作,有時面對着對象的低落情緒,亦會觸發自己情緒,幸好對象仍相信他。

前年8.31當日多人在銅鑼灣和灣仔被捕,早前已有16人被控暴動罪,分三案審理。首案涉社工陳虹秀等8人,審訊後各人均被裁定無罪;次案涉及7人,其中6人無罪一人罪成囚4年第三案的1人亦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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