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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用假「安心出行」進入灣仔入境大樓 3職員否認控罪 明年開審

涉用假「安心出行」進入灣仔入境大樓 3職員否認控罪 明年開審

(獨媒報導)3名公務員及2名外判職員涉去年11月使用虛假「安心出行」應用程式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遭控「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今(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分拆成5宗獨立案件處理,獲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其中3人否認控罪,將於明年2月至3月不同日子開審;另外2人則尚未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23日及12月5日再訊。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5名被告為莫冠恒(45歲,審計主任)、黃梓軒(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伍敏怡(23歲,文員)及文劍偉(29歲,運輸工人)。他們各自面對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指他們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3人否認控罪 爭議是否知悉軟件為假安心出行

黃梓軒、陳國飛及文劍偉今天均否認控罪。控方透露黃梓軒和文劍偉在錄影會面上曾作招認,辯方對此沒有爭議,指黃是從朋友中取得該假「安心出行」連結;而文則是從「連登」討論區上取得,二人將爭議是否知悉其應用程式為非官方「安心出行」。文另會爭議使用假「安心出行」的行為能否構成法例所指「侵入」。

至於被告陳國飛則不爭議當時用假「安心出行」,惟將爭議其行為在事實及法律上是否構成「侵入」。

嚴官分別將三人的案件定於2023年2月14、2月20日,及3月6日開審;另為陳國飛及文劍偉安排審前覆核,在11月22日及11月28日進行。

另外2人未答辯 分別押後至11月及12月再訊

被告伍敏怡
左:被告之一伍敏怡

餘下2名被告,莫冠恒及伍敏怡今天則未準備答辯。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23日及12月5日再訊,以待索取法律意見,獲嚴官批准。

案件編號:ESCC593、2094-209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