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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稱「香港不值得留戀」及共產黨散播病毒等 詠春拳館老闆認煽動明判刑

涉稱「香港不值得留戀」及共產黨散播病毒等 詠春拳館老闆認煽動明判刑

【獨媒報導】一名63歲詠春拳館創辦人涉於 Facebook 稱「香港根本不值得留戀,只是一個鬼地方」 及共產黨「將病毒散播全世界」等,被指引起憎恨中央及特區政府。他還柙近一個月,今(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押後至明午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過往曾參與上海的武警特訓,他希望出獄後聯絡國安機構,分享愚昧犯案的教訓。

被告江達權(63歲,報稱商人),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他由大律師梁麗幗代表,控方代表則為高級檢控官李庭偉。

案情指被告稱「令共產黨滅絕是拯救世界的唯一方法」

被告同意的案情指,案發時被告擁有兩個Facebook帳戶,分別為:「Danny Kong」及「江達權」,前者有250名朋友;後者則有204名朋友。

被告自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間,共發表20則具煽動性帖文。部分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包括中國及共產黨),內容如下:

1)「死共產黨,根本害人害己,將病毒散播全世界,你開放,就害死世界好多人,全世界都怕咗你,未開關已經搞到全世界買唔到感冒藥,睇吓你哋幾可怕」。

2)「共產霸權,霸權主義,唔死都落地獄」

3)「真係好撚討厭共產黨,共產黨不减,世界沒有和平」

4)「要經濟好並不需要共產黨,香港,台灣就係一個好成功嘅例子,沒有共產黨只會更成功…」

5)「令共產黨滅絕是拯救世界的唯一方法。共產主義者是惡魔,去死吧」

被告稱「香港已經是一個不安全的地方」

另有部分內容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區政府,包括:

1)「香港根本不值得留戀,只是一個鬼地方,共產黨永遠都想將你肉身霸佔」

2)「不知所謂的香港,什麼國安法根本就係極權維持統治的手段」

3)「香港已經是一個不安全的地方,你可以無聲無息中消失」

被告曾轉貼《願榮光歸香港》歌曲

其餘內容則激起香港居民進行革命破壞現有制度以及「香港獨立」,包括:「革命冇罪,造反有理,消滅專制政權為民心所向」,以及轉貼可有港獨意思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之管弦樂團或合唱團或Karaoke版。

最後有部分帖文內容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包括將中國的其他部份分裂出去:「台灣是獨立的國家。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永遠不是,永遠不是」。

被告於2023年6月26日被捕,他於警誡下保持緘默。警方搜查後發現其電話已登入涉案帳戶。

辯方求情指被告僅宣洩情緒 過往曾到上海參與武警特訓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在帖文中鼓吹重燃抗爭運動,亦無煽惑使用暴力以及針對警方,而大部分帖文均無人回應。被告當時僅宣洩情緒,表達對政府的不喜歡,他現已知道言論越界及蔑視政權。

辯方又指,被告已屆花甲之年,過往沒有行差踏錯,並熱心服務社會,在社會上有影響力及受人尊重。而被告無運用此影響力作出煽動作為,即無在詠春拳館的Facebook專頁發煽動性帖文。

辯方最後指,被告過往積極宣揚詠春,又參與上海的武警特訓,他希望出獄後聯絡國安機構,分享愚昧犯案的教訓。

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Facebook 發布、提供及/ 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及/ 或圖片,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 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
(c)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 278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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