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涉稱「香港不值得留戀」及共產黨播毒等 拳館老闆認煽動囚3個月 官:言論尖銳遠超批評

涉稱「香港不值得留戀」及共產黨播毒等 拳館老闆認煽動囚3個月 官:言論尖銳遠超批評

【獨媒報導】一名63歲詠春拳館創辦人涉去年起於 Facebook 稱「香港根本不值得留戀,只是一個鬼地方」 及共產黨「將病毒散播全世界」等,被指引起憎恨中央及特區政府。他還柙近一個月,昨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帖文內容尖銳,帶有偏激、憎恨、怒罵及發洩,遠超一般批評,容易挑起志同道合者的情緒;但本案嚴重性偏低、潛在風險不算太高。

被告江達權(63歲,報稱商人),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他由大律師梁麗幗代表,控方代表則為高級檢控官李庭偉。

官:死灰復燃風險不容忽視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引述被告背景指,他有正當及收入不錯的工作,與家人關係良好,亦熱愛武術包括詠春及桑搏,最後更設館授徒而成名。辯方求情指被告雖然交友廣闊,但他並無利用這方面作煽動行為。

羅官判刑時指,案發時社會雖然平靜,但仍有人耿耿於懷、心情尚未平復,因此重提舊事會激起他們的情緒及共鳴,死灰復燃的風險不容忽視。另外,瀏覽帖文者大多是志同道合的人,他們的情緒容易激動,被告以這群人作為目標;而且現時互聯網發達及方便,境外人士容易瀏覽帖文。

官:被告持續發帖半年、非霎時衝動

羅官續指,被告持續發帖半年,因此他並非霎時衝動,但瀏覽人數不多且反應一般,並無太大的負面或激烈迴響。另外,案中無證據顯示被告有同黨或利用社交脈絡作為平台。

官:帖文內容尖銳偏激、遠超一般批評

羅官亦指,涉案帖文內容尖銳,帶有偏激、憎恨、怒罵及發洩的情緒,遠超一般批評,容易挑起志同道合者的情緒。他又指,並非所有帖文內容都是毫無新意或陳腔濫調,部分內容屬近期事件,例如談及國家在疫情後通關的情況、維吾爾學生在香港失聯、中美戰艦差點相撞。但帖文並無鼓吹暴力或進一步行動。

官:本案嚴重性偏低、潛在風險不算太高

羅官最後認為,本案嚴重性偏低、潛在風險不算太高,但煽動行為會危害國安並影響深遠,因此即使初犯,仍然要判阻嚇性刑罰。羅官考慮到被告的背景及求情,相信他已感懊悔,並上了寶貴的一課,因此以4個半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3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於 Facebook 稱:「死共產黨,根本害人害己,將病毒散播全世界,你開放,就害死世界好多人,全世界都怕咗你,未開關已經搞到全世界買唔到感冒藥,睇吓你哋幾可怕」、「香港根本不值得留戀,只是一個鬼地方,共產黨永遠都想將你肉身霸佔」、「台灣是獨立的國家。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等。

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Facebook 發布、提供及/ 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及/ 或圖片,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 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
(c)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 2786/2023

相關報導:
涉稱「香港不值得留戀」及共產黨散播病毒等 詠春拳館老闆認煽動明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