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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保釋條件 何俊仁被撤銷保釋即時還柙

涉違保釋條件 何俊仁被撤銷保釋即時還柙

(獨媒報導)涉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原獲保釋的何俊仁,昨(21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有報道指他涉保釋期間干擾初選案控方證人的家屬。何今(22日)被押解往高等法院(移師西九法院),控方指何違反保釋條件,故反對他繼續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決定撤銷何俊仁的保釋,他須即時還柙。他被押走時向旁聽人士微笑及揮手。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前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70歲,律師),於去年8月獲高院批准保釋。他今由大律師黃錦娟代表。律政司代表為高級檢控官李庭偉。

律政司指,何俊仁違反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的保釋條件。何的代表大律師黃錦娟則指,希望法庭能繼續批准何保釋。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考慮後,認為何違反保釋條件,決定撤銷其保釋。

另外,有傳媒申請豁免9P報導限制,遭蘇官以避免揭露控方證人身份、以免對家屬構成不必要壓力,以及避免影響審訊公平性為由拒絕。

何俊仁在反修例期間牽涉4宗非法集結案,自2021年5月18日開始還押。除了「8.18流水式集結」被判緩刑外,其餘3宗「10.1集結」、「6.4集結」及「10.20九龍遊行」案則分別被判監10至18個月,但獲准同期執行,他於2022年7月22日服刑完畢。惟因他另涉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須繼續還柙。

他於去年8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條件包括70萬現金、40萬人事擔保、不准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接觸任何外國官員等10項。當時《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籲何俊仁遵守所有保釋條件,「不要證明我是錯而張先生(律政司代表)是對的。」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向《獨媒》表示,據其了解何俊仁曾患癌症,早前檢查時發現肺部有陰影,憂慮或復發,遂申請保釋,「佢患病要做全身檢查」。

何俊仁與李卓人(64歲)、鄒幸彤(36歲)及支聯會,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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