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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 李卓人、何俊仁擬不認罪 與無答辯意向支聯會同交付高院審訊

支聯會顛覆案 李卓人、何俊仁擬不認罪 與無答辯意向支聯會同交付高院審訊

【獨媒報導】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提堂至今逾一年。鄒幸彤上周完成初級偵訊,正式交付高院審訊;其餘3名被告今(14日)於西九龍法院進行第5次提訊日。其中支聯會無特定答辯意向,李卓人和何俊仁擬不認罪,今亦正式一併交付高等法院審訊,審期待定。散庭時,准保釋的何俊仁走近被告欄,向欄內的李卓人及鄒幸彤揮手和說話,鄒做出勝利手勢,並在臨入囚室時喊「結束一黨專政」。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已被取消公司註冊的支聯會由破產管理署委聘、8.18流水集會案其中一名控方大律師林芷瑩代表,李卓人由律師文浩正代表;已完成交付程序的鄒幸彤亦有列席。

上月高院申保釋獲批的何俊仁,首度以獲准保釋的身分出席本案聆訊,開庭前與旁聽人士打招呼和交談,聆訊時坐在被告欄外。還柙中的李卓人和鄒幸彤步入法庭時,旁聽席高呼「人哥!」、「阿彤!」,二人揮手回應。社民連曾健成、支聯會前常委徐漢光及前幹事陳多偉等亦到庭旁聽,鄒幸彤一度對旁聽席笑說:「你哋咁多人嚟」,又做出心心手勢,惟被身旁女懲教阻止。

羅德泉引支聯會早前答辯意向為「沉默」(silence),故將被視為「不認罪」交付審訊,而李卓人和何俊仁則擬不認罪。羅其後正式將3名被告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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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原定今午到警署報到,申請豁免獲批。散庭時,何俊仁走近被告欄,向欄內的李卓人和鄒幸彤揮手和說話,鄒做出勝利手勢,並在臨入囚室時喊「結束一黨專政」。

根據《國安法》第23條,干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者,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待刑、拘役或管制。

首提堂逾一年後交付高院 何俊仁上月申保釋獲批

支聯會、李卓人(64歲)、何俊仁(69歲)和鄒幸彤(36歲),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違反《國安法》第22及23條,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3人去年9月10日首提堂,今年2月14日首次提訊日,至今歷5次提訊日及7次提堂。期間支聯會因被取消公司註冊一直無法律代表,破產管理署經近4個月考慮後決定代表支聯會出庭,眾被告並於今年5月31日的第3次提訊日表達答辯意向。

而鄒幸彤曾申請解除交付程序報導限制但遭羅德泉拒絕,她其後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於8月獲裁勝訴,羅德泉並於8月17日批准解除本案報導限制,同時批准鄒幸彤初級偵訊公開進行。經歷兩日初級偵訊後,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裁定控方證據足以交付高院,上周五(9日)將鄒交付高院審訊。

李卓人和何俊仁被起訴時正就多宗集結案服刑,與鄒幸彤一同還柙至今,其中何俊仁今年7月服刑完畢,於8月22日向高院申保釋獲批。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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